个人所得税多少钱开始征收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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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起征点为何定为个税的金额多少个人所得税征收基数规定逐月为5000元。
个人所得税多少钱开始征收

一、个人所得税多少钱开始征收

关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相关问题

现行个税起征标准定为每月五千元人民币。具体而言,对于月薪位于一至五千元人民币区间(含本数)的人群,其适用的个税税率应为零;

其次,月收入介于五千至八千元人民币(含本数)之间者,其适用的个税税率为百分之三;

再者,月收入位于八千至十七千元人民币(含本数)之间者,其适用的个税税率为百分之十;接下来,月收入位于十七千至三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之间者,其适用的个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然后,月收入位于三万至四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之间者,其适用的个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

最后,月收入位于四万至六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之间者,其适用的个税税率为百分之三十;而当月收入超过六万元人民币时,其适用的个税税率将升至百分之三十五;若月收入达到八万五千元及以上,则需按百分之四十五的税率缴纳个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关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的准确表述应该是: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所得税",它是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11种应税所得项目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同样依照规定,对应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在每个纳税年度内,以其对应的总收入扣除各项成本、费用及亏损之后的结余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征收。

在确定税率方面,采用的是从5%到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制度。

具体而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所需缴纳的税款将按照年份进行计算,并将每月预缴的部分,待年度结束后的第三个月内以汇总的方式进行彻底审核和征收,对于多缴或者少交的情况也会有相应的退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个人所得税偷税漏税单位需要负责吗

在此情况之下,身为扣缴义务人的单位须得对此事负有相应责任。若其蓄意采取欺诈、隐匿真实信息等手法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行为或根本未进行任何申报操作,从而导致其所雇佣员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走私与漏税现象,那么单位将会被认定为违法,需承受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在这样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往往会对该单位施加罚款惩罚。倘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触犯逃税罪名,相关责任人也将面临刑事制裁。然而,如果单位并非有意为之,而是因为计算错误等技术性失误而导致未能足额缴纳或少缴税款,他们仅需按照规定补充缴纳相应税款及滞纳金,并无其他附加罚款。总的来说,身为扣缴义务人的单位对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环节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严格履行自身义务,以免陷入法律纠纷之中。

现行个税起征点为每月五千元。月薪五千元以下免税,五千至八千元税率为3%,八千至十七千元为10%,十七千至三万元为20%,三万至四万元为25%,四万至六万元为30%,超过六万元为35%,八万五千元以上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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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组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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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货款利息和购买各中种债券的利息。股息,是指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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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赔款征不征企业所得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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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所称的损失,是企业的实际损失,企业获得相应保险赔款或者责任人赔偿部分,不属于企业所实际承担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实际所发行的损失,如同企业所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一样,需要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的要求,做出相应的税务处理,并非一律都是允许在发生当期予以扣除。
在税务处理上已做经被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可能因某种因素的出现,导致这些已被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重新为企业所掌握,成为企业的资产,或者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那么,当这个已被扣除的损失重新被确认为资产时,就应该视为企业的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入当期收入的具体数额,要看企业实际收回的数额,如果是全部收回时,则以全部收回的资产额确认收入;如果只是部分收回时,就以收回的部分资产额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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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几类情况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前提是:产权人是个人的情况)
(一)非居住用户房无免征条件,必须缴交个人所得税,但可办理据实征收
(二)居住用户:《房地产证》上的出征时间或《契税完税证》上的填发日期满五年即可免征;如纳税人有异议的可提供以下资料审核:
1、上手购买一手商品房的可提供《预售契约》,约定的交楼时间超过5年可免征。
2、房改房可提供《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以缴款日期为准、收款收据注明的缴款时间或购房协议书的签署时间
3、安居房可以《安居协议》上的签订时间为准(以前大多数安居协议没有注明时间,可到开发商出具入住证明)
4、解困房直接可以免征
5、继承、赠与取得的房产办理出售,提供上手房产证和继承、赠与公证书,只要上手房产证出证时间超过5年,可以免征。直系亲属赠与,可看上手证;非直系亲属赠与,只看今手证时间,只能到地税局办据实征收,不能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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