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可以放一起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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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离婚时的共同债务问题,遵循现有法律规定,可以联合提起诉讼。以下几种情况被法院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若夫妻双方均签署了相关文书或于之后追认了某项共同意向,由此产生的债务将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如果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承担了债务,此种情形也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可以放一起起诉吗

一、夫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可以放一起起诉吗

夫妻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能否一并提起诉讼

离婚时产生的共同债务,可进行合并诉讼。关于可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包括:

首先是夫妻双方均在借款协议上签字或存在后续配偶方承认此笔债务的明确证据等共同表达出的借贷意愿所形成的债务;

其次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由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

最后,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首先阐明了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无论是何种情形,都必须依赖于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

只要夫妻就财产的分配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他们便拥有完全的自由来最终确定财产如何分配。

没有任何一方有权利单独作出决定。

(二)男女两性在法律层面上是应该被公平对待的。

也就是说,不能存在任何性别偏见,不能因为女性经济收入相对较低,就要求她们在离婚过程中少分财产。

因此,夫妇们在处理家庭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必须充分法院将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以优先保证未成年子女以及妻子权益的方式做出裁决。

(四)对于为了抚养孩子、照顾老人、甚至帮助另一方完成家务等方面而付出更多努力的那方而言,离婚时有权向对方提出得到补偿的要求,对方也应当给出合理的补偿。

(五)这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则——要照顾无辜的一方。

在处理离婚案件和财产划分时,法院通常会优先重视无辜的那一方。

接下来,是关于夫妻财产继承的相关事宜:

当夫或妻一方离世后,其生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将成为法定遗产。

亲生父母乃至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也都可能成为法定继承人,参与对死亡者财产的分配。

所以,在涉及离婚诉讼时,夫妻共同财产会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科学分配。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关各项合法收入及其由此产生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和经营性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益:

即在婚姻期内实际取得或者可以预见其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遗嘱继承或者赠与所获取的财产;

(五)服役军人的复员费用、自主择业费用,按照婚姻持续时间乘以年均值的所得额计算;

(六)个人资金投资收益;

(七)夫妻实际上取得或者预期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夫妻实际上取得或者预期应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财产分割法院会怎么判

在处理夫妻财产分配事宜时,法院通常按照如下所述的基本原则展开工作:第一,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之间的界限。对于共同财产,一般会采取平等分摊的处理方式,当然还需同时顾及到夫妻双方在其中的奉献程度、各自的财务状况以及是否涉及孩子的抚养责任等方面的因素。举例来说,如果某一方在婚姻家庭中承担了过多的负担,或是在抚养子女方面承受了更大压力,那么法院就很可能倾向于酌情给予其更多的财产份额;反之,如果某一方因为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诸如重婚、家暴等严重过错行为发生,那么他或她可能将面临更少的财产分割比例。此外,夫妻个人财产则应被视为个人私有的资产。具体而言,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等;而个人财产则可能涵盖婚前财产、由于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取的赔偿金等等。最后,还需要明确的是,只要夫妻二人对财产分割问题有任何书面协议,而且这个协议本身不会违背现行法律法规,那么法院通常也会尊重并支持这样的约定。总的来说,法院会根据各种复杂的情况,依据国家法律,公平公正地做出判决以解决这类问题。

夫妻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可一并诉讼。离婚时,共同债务可合并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署的借款、一方为家庭日常所需所负债务,以及债权人能证明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思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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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 方向另一方追讨。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离婚时(后),男女双方对原夫妻共同债务各应负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适用连带责任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在财产关系中表现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管理、经营、使用的权利,分割财产时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
5、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也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杜绝在诉讼中夫妻一方或双方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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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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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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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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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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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能怎么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债务能怎么承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
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1、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就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因此,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这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项规定的情况,“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是并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司法解释还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相关知识: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1月8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1月18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1月18日起施行。
债务夫妻共同承担吗
[律师回复] 一、民法典中夫妻之间的债务是共同承担的吗
1、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注意因家庭生活支出而背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1、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对于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 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2、 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法律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 题,可以防范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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