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有补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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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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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是否享有补偿权益若您与雇主未签署劳务合同,可依法向其索取双倍薪资赔偿。在解除聘用关系前,务必按法规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遵循正规的离职程序办理手续。通常情况下应预订为期一个月,但具体时间可能因用人单位规定而异。另外,若您为自行选择离职,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然而,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您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有补偿吗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有补偿吗

签定劳动合约的雇员离职享有的补偿待遇

在这种情况下,倘若对方未与您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您有权向其提出索求双倍工资作为补偿。若您决定离岗员工,务必预早告知用人单位,同时按照公司的相关流程进行辞职手续的办理。通常而言,提前一个月知会单位即可,但最终的期限仍需参照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

其次,若您决定自主离职,那么通常您将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但是仍然可以请求公司对欠缺的社会保险费进行补缴。由于文字表述可能存在范围性,如有进一步需求,我们建议您通过电话详细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援助,全力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分类上,我们细分出了普通时效与特殊时效两大类别,而普通时效则设置为三年。具体来说,这种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从劳动者得知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并清楚地了解到对应的义务承担者之日开始起算。当法律对此类问题另有明确规定时,则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从权益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部分,人民法院将不再给予相应的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可依据权利主体的申请予以适当延长。若劳动争议一旦出现,当事人有权首先选择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调解解决;若调解失败,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同样地,当事人亦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当仲裁结果出来以后,对于仲裁裁决持异议的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换句话说,如果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结果存在不满,则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在这种情况下,若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之内未提起诉讼且未能履行仲裁裁决的内容,则另一方当事人则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法院怎么判

在未能签署劳动合同时,法院通常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应规定来做出裁决。若雇主从开始雇佣员工(即使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却未达1年而仍未与其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则须向劳动者支付每月双倍的工资;若是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仍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将被视为雇主和劳动者之间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对双方是否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进行严格审查,如劳动者是否受到雇主的管理、是否按照雇主的指示进行工作、以及雇主是否向劳动者支付了相应的劳动报酬等等。此外,法院还会考虑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双方的过失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然而,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这一事实,劳动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总的来说,最终的裁决结果是根据诸多因素的综合评估后得出的。

未签劳动合同的雇员离职时,有权要求双倍工资补偿。离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按流程办理手续。自主离职通常不获经济补偿金,但可要求补缴社保费。建议详细咨询,我们将全力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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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能有补偿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约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的话。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每个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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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未订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未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本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二、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如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一)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二)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三)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四)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五)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六)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七)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八)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九)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十)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十
一)录音。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另外在以上方法都取不到证据的情况下,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经过多年的经验,从上百个案件中操作中总结出一套如何有效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运作方案,我们将针对每个劳动者的具体案情,设计出具体的索赔维权方案。为了达到索赔成功,只证明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还远远不够,还要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年限等等,这些都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细心工作。劳动争议律师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的证据具备的情况下,有的时候还不能说就一定会被仲裁委所采纳,还要结合对方提交的证据,利用证据规则,和诉讼技巧来达到自己的主张被或仲裁委所采纳。未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另一种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但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若单位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话,自身的利益肯定会受到影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郑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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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订定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未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本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二、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如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一)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二)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三)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四)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五)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六)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七)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八)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九)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十)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十
一)录音。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另外在以上方法都取不到证据的情况下,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经过多年的经验,从上百个案件中操作中总结出一套如何有效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运作方案,我们将针对每个劳动者的具体案情,设计出具体的索赔维权方案。为了达到索赔成功,只证明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还远远不够,还要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年限等等,这些都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细心工作。劳动争议律师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的证据具备的情况下,有的时候还不能说就一定会被仲裁委所采纳,还要结合对方提交的证据,利用证据规则,和诉讼技巧来达到自己的主张被或仲裁委所采纳。未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另一种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但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若单位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话,自身的利益肯定会受到影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郑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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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务合同离职后如何补偿?
未签订劳务合同离职后如何补偿,还是需要根据离职的原因来进行不同的判断,如果是劳动者过错导致离职的话是不需要补偿的。用人单位如果有过错的情况之下,应当是对此采取一定的补偿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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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成年人可以订立合同吗,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是一个纯获利益的合同,比如赠与合同或者订立的合同和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也就是说他有能力订立这样的合同,那么就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
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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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吗
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是依旧不知道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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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签订的合同未写明签订日期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日期,那么就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来执行,签订日期不一定就是生效日期,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可以约定的。因此,签订日期与约定的生效日期发生冲突的时候,要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的。
依据《合同法》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因此,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的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例如给付全部货款),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种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当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签订的合同未写明签订日期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日期,那么就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来执行,签订日期不一定就是生效日期,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可以约定的。因此,签订日期与约定的生效日期发生冲突的时候,要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的。
依据《合同法》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因此,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的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例如给付全部货款),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种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当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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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动辞职怎么补偿
若单位违规致您权益受损,可书面申请离职并终止雇佣关系,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等。未签劳动合同可获11个月平均工资补偿,未缴社保需补缴。违法解雇需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六个月计算。工资指解聘前十二个月平均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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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签订的合同未写明签订日期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日期,那么就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来执行,签订日期不一定就是生效日期,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可以约定的。因此,签订日期与约定的生效日期发生冲突的时候,要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的。
依据《合同法》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因此,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的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例如给付全部货款),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种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当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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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对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
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
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表明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种法律后果同时适用。但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不是一直支付至实际订立合同时止,而是到法律拟定的事实即“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换句话说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因此,某职校未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态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至2009年8月虽然已经超过一年,但某职校只需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给王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针对的是该法
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三项情形,即“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有上述三种情形的,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设立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其立法目的是为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从而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第二种意见将导致用人单位只要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超过一年,就可以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反而使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归于消灭,该种意见不合逻辑,明显不合立法本意。第三种意见是嫁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适用对象,也不符合立法本意。
王某自2005年4月24日受聘于某职校任教师。王某在该校工作期间,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校方也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2009年8月29日,王某与校方的法定代表人因工作原因发生矛盾,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于2010年1月28日作出裁决书,认定王某在该校工作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裁决书认为,王某于2005年4月24日至2009年8月29日在某职校工作,工作年限为4年4个月,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某职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后未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在此后的期间应当向王某支付2倍的工资,裁决某职校支付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即11个月×2000元22000元。某职校不服裁决,向提起民事诉讼。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获赔二倍工资二倍工资计算多长时间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应该获得二倍工资,但计算期间应以11个月为上限。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应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须再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
第三种意见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实际未签合同时间支付二倍工资一直到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或劳动关系解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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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违规致您权益受损,可书面申请离职并终止雇佣关系,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等。未签劳动合同可获11个月平均工资补偿,未缴社保需补缴。违法解雇需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六个月计算。工资指解聘前十二个月平均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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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签“空白劳动合同”,事后单位自行填补内容,又不交付劳动者,应否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16条、第17条中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单位让闫先生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上签字,事后又没有将填了具体内容的合同交闫先生确认,并留给闫先生一份,应视为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闫先生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应当得到法律支持。 闫先生今年年初入职一铝制品厂,在磨光车间当工人。磨光车间金属粉尘污染严重,干了没几个月,闫先生就觉得肺不好,于是提出辞职。闫先生上班以来,单位以产品积压,资金周转不开为由,一直没有给职工发工资。入厂时,厂方和闫先生口头约定每月基本工资3000外加超额奖励。至于劳动合同,厂方负责人交给闫先生的是一份空白表格,让他签个名就收回去了,说具体内容随后再填。现在闫先生要辞职,便要求厂方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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