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算过失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实际上,危险驾驶罪被归类为故意犯罪类别,这意味着其行为人在主观心态上具备了期望或者容忍的意图。同时,该罪名也被认定为行为犯,也就是说,仅需存在与之相关的特定行为便可构成犯罪。然而,对比之下,交通肇事罪却被认定为过失犯罪,属于结果犯,唯有当已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后果时方能构成犯罪。具体而言:1.从主观层面来看,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持有明确的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
危险驾驶罪算过失吗

一、危险驾驶罪算过失吗

危险驾驶罪能否归为过失行为?

并不完全符合。危险驾驶罪属于有意为之的犯罪行为,因此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这也使其成为行为犯,仅需存在相应的行为即构成犯罪行为。而交通肇事罪则属于疏忽大意的犯罪行为,系结果犯,须在发生了一定的危害后果后才能构成犯罪。具体而言:

1.主观层面来看,危险驾驶罪的罪犯在主观上具备持有期望或者放任的意图。

2.行为因素上,危险驾驶罪明显呈现出行为犯的特质,只要实施了具有危险性质的驾驶行为便应遭受惩罚,即这部份犯罪行为属于行为犯之范畴。

3.致害结果来看,危险驾驶罪乃是情节犯,只需存在醉酒驾车或者追逐竞驶等恶劣行为并达到一定程度,而无需产生实际的致害后果,此即情节犯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是否都要判刑

请注意,关于危险驾驶罪是否必然判处刑法的问题,实际上是有相应判断标准的。

若情况表现出显著轻微且造成危害有限的事实,那么我们通常无法对其实施刑事追责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在本国境内道路上驾驭机动车,以下情形中任何一种情况出现时,应处以拘留罚金的严厉处罚:

(1)追求速度激情,情节特别恶劣者;

(2)酒精作用影响驾驶能力而进行驾驶者;

(3)从事校车服务或客运服务,严重超越额定乘客承载量,或是违法规定时速行车的情况;

(4)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下,仍进行违背规定的运输活动,从而威胁到大众安全的行为。

对于上述第(3)、(4)两种情形,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者,同样要接受与前述规定相同的处罚。

然而,当以上两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行为时,则需按照惩罚力度更为严重的条款予以定罪量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危险驾驶罪有无罚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下危险驾驶罪的罪犯将被判处拘役,同时还需支付一定金额的罚金。然而,对于罚金的确切数额,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且具体的规定,而是交由法院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性、被告者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性的判断和裁决。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全面衡量犯罪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被告者的过失程度以及其经济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从而确定最终的罚金数额。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危险驾驶罪的罚金数额因事件而异,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若被告者能够积极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展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等优良品格,这可能会对罚金的数额产生一定程度上的有利影响。

危险驾驶罪属故意行为犯罪,只要实施即构成;而交通肇事罪为过失犯罪,需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危险驾驶罪主观上具期望或放任心态,行为本身具有潜在危险性,即使没有实际损害,亦属犯罪情节。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危险驾驶罪算过失吗
一键咨询
  • 168****03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0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3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6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6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4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4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2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2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8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3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5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8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3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危险驾驶罪是否算过失犯罪
危险驾驶罪被法律认定为故意犯罪,而非过失。它包括非法竞速、酒驾、校车和客运车辆超员、严重超速等行为。行为人明知这些行为会危及公共安全,但仍然放任不管,体现了主观上的蓄意和犯罪意图,是对社会安全的公然漠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危险驾驶罪是过失吗
危险驾驶罪是一种故意犯罪,通常表现为超速竞逐、醉驾轻便车、校车及巴士超载、超速行驶以及违规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等行为。这些行为的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具有危险性,但仍然故意为之,主观故意非常明显。因此,法律对这种行为予以严厉制裁,绝不姑息迁就。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危险驾驶罪会过失吗
危险驾驶罪不是过失犯罪,而是故意犯罪,包括追逐竞驶、醉驾、校车或客运严重超载、超速以及违规运输危险品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行为人明知存在潜在风险,仍然故意为之,这种行为明显表现出对公共安全的漠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如何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危险驾驶罪的定罪:
1、根据《刑法修正案八》
第二十二条、《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八、将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
第三项、
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的量刑: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危险驾驶罪过失犯罪吗?
危险驾驶罪不是属于过失犯罪,而是属于故意犯罪的行为,只要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话,那么就会给予拘役的处罚,并且还要承担相应的罚金;在判决之前如果有羁押的,那么就会羁押一日抵扣刑期一日。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危险驾驶罪可以过失吗
危险驾驶罪通常涉及危险行为,如竞速追逐、醉酒驾驶、校车或客运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等,这些行为均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犯罪者明知其行为可能带来风险,仍故意为之,表现出对公共安全的潜在或直接威胁。这些行为表明犯罪者主观恶意强烈,同时对法律缺乏尊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
[律师回复]
一、怎么认定危险驾驶罪
1、客体要件《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拟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显然,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
2、客观要件此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因此构成此罪要求在客观行为方面,要同时满足四个方面的条件:

1)行为条件: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这里法律条文采用列举的方式,仅将醉酒和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入罪。

2)空间条件: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要在道路上进行。“道路”与交通肇事罪中的“道路”范围相一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即凡是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都可以称之为道路。

3)对象条件:驾驶的是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专用汽车、特种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等机动车辆。

4)情节条件:情节恶劣。法律对于“情节恶劣”没有作具体的规定,但依照立法的本意,在闹市区、在高速公路上等醉驾或追逐竞驶,或车上载有多人等情形可以视为情节恶劣。注意:这里的“情节恶劣”不包括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形。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实践中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
4、主观要件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二、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要想知道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就必须分清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之处:三个罪名既然都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最主要的共同之处就是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者之间的区别。其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方面不同。正如前所述,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为过失。
2、在行为方式上不同。危险驾驶罪只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要求实施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险性相当的危险行为。不应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的行为。
3、在是否要求出现危害结果上不同。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情节犯,只要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交通肇事罪为结果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危险犯。
4、量刑上不同。比照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是一种较轻的犯罪,因为毕竟没有发生危害后果,而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都要求造成严重的后果,由此带来量刑上的差别。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5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是一个北京人,最近我需要写一篇论文,所以我想知道一些有关于危险驾驶犯罪过失罪有什么不同的相关信息
[律师回复]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就是危险驾驶罪过失犯罪,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醉酒驾驶者的主观心态是故意还是过失,是判断其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键。“根据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容易发生混淆的地方是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之间的区别。两者都预见到了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都持不希望的态度,这些相同之处使两者的区分有了一定的难度。根据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两者区别主要在于间接故意“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希望不”发生危害结果,由此可知,间接故意犯罪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包容的,而过于自信过失犯罪中发生的危害结果是违背行为人意志的。”[2]诚然,醉酒驾驶者的行为人故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不得酒后驾驶”的规定,属于明知故犯,但是这种明知故犯不能等同于犯罪故意,不能因为醉酒驾驶者明知不应当在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就认定其在酒后驾驶的主观心态是追求或者放任交通肇事后果的发生。故意和过失是醉酒驾驶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的心理态度,而不是对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违反的心理态度。因此,大多数的醉酒交通肇事案件的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是过失,不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要件。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危险驾驶犯罪过失罪有什么不同的相关信息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危险驾驶罪算过失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