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要扣车多久才能拿到
危险驾驶罪案中的车辆扣押期间应持续多久才可取回?
对于车辆在醉酒驾驶之后被暂扣的期限及何时能够领取回来的问题,需依据醉酒驾驶所引发的严重程度来做出评估和判断。大致上来说,有四种不同情形:其一,若醉酒驾驶导致了较轻的危害性后果,则车辆将被暂时扣押不超过15天便可收回;
其次,如果醉酒驾驶与较为严重的危害性后果相关联,那么车辆将被暂时扣押不超过35天即可收回;
再者,若醉酒驾驶涉及到更为严重的危害性后果,车辆将被暂时扣押不超过65天才可以领回;
最后,如需对车辆进行重新检验或鉴定,则扣押车辆的时限将相应地延长一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通常由以下四个主要因素构成:
一是客体要素。
该罪名所侵害的具体对象是公共安全,表示危险驾车的行为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存在着潜在威胁,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实际干扰。
二是客观要素。
从客观角度来看,危险驾驶罪主要表现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追逐竞赛,其情节处于极其恶劣状态之下;
或因过度饮酒而驾驶机动车辆;
或从事学校巴士接送或者客运服务,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严重程度者,以及超过规定车速行驶严重者;
或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条例,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对公众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种种行为。
三是主体要素。
这项罪行的主体往往是一般的社会公民。
四是主观要素。
犯罪人在实施此类行为时,往往抱有明知故犯的心态,展示出明确的犯罪意图。《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被取保怎么办
在危险驾驶罪的取保候审期内,当事人应当恪守取保候审制度确立的各项条文规定。例如,未经公安机关允许,不可以擅自离开所在市区或者县城;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必须在24小时内向负责管理的公安机关进行简报等等。除此之外,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在接下来的事件处置中,随时听从他们的安排。尽管如此,事件并不意味着告一段落,司法机关还将进一步审查所有证据,以明晰事件真相。在此关键时期,建议您尽可能维持良好的品行表现,以期获得从宽处理。如若对于事件的发展方向或是法律适用存在任何疑问,请务必及时与您聘请的律师取得沟通,以便提前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然而,切记不能产生任何不当的期待心理,尤其是试图干扰司法程序。
醉酒驾驶车辆被暂扣期限及取回时间,取决于醉酒驾驶导致的后果严重程度。四种情形如下:一是轻微后果,车辆暂扣不超过15天;二是较严重后果,车辆暂扣不超过35天;三是严重后果,车辆暂扣不超过65天;四是需重新检验或鉴定,车辆暂扣时限延长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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