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定罪的四种情形有几种
危险驾驶罪定罪所涉及的四种具体情况
1.竞逐狂奔于公路之上:竞逐狂奔行为指的是在道路上以相互竞赛的方式驾驶车辆,人数不限,其性质恶劣严重。
2.醉酒驾车:在饮酒之后,当体内酒精含量达到规定标准之后,仍然继续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这里所说的醉酒驾车,其酒精含量必须达到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为80毫克以上。
3.严重超载或超速行驶:在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出额定乘客数量进行载客,即超载比例达到10%以上;或者严重超过规定速度进行行驶,即超速比例达到50%以上。
4.运输危险化学品违法: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威胁到公共安全。这是由于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了极大的潜在风险。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判拘役最长是多长
对于因危险驾驶行为而被判定为拘役的罪犯,其拘役期上限设定为半年。涉嫌此罪名的被告人将交由公安部门于其居住所在地开展执法活动。同时,考虑到判决执行之前已经长期被警方羁押的罪犯,通过将这部分的羁押期限扣除,来以逐日折算的方式最终纳入刑期计算。另外,若被告不止犯有危险驾驶罪一项罪责的话,那么将数罪并罚,算出总的有期徒刑期,其最长限制不可逾越12个月。《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危险驾驶罪的附加刑是什么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附加惩罚措施,主要包括了罚金。而罚金的具体金额则会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精确计算。在司法实践领域,要具体判断某个行为是否构成实际意义上的危险驾驶罪,以及确定相应的罚金数额,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关键方面,例如驾驶员体内酒精浓度、驾驭的交通工具种类、行驶路线环境、是否存在着实际伤害受害者或财产损失等情况。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危险驾驶罪作为一种危害公众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一旦触及,不仅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还可能给个人工作与生活带来深远负面影响。
危险驾驶罪包括四种情况:在道路上竞逐驾驶;醉酒驾驶;从事校车或旅客运输时,严重超载或超速;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这些行为均对道路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应依法惩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