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从轻情况有几种
交通肇事罪可减轻情形有几种
交通肇事罪在实际量刑时,其从轻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当该项交通肇事行为是由行人为驾驶过程中的过失所引发;
第二,肇事者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其本人具备良好的悔罪态度;
第三,在事故发生之后,被告人能够积极地将受害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妥善处理事故产生的各种后果。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通肇事罪死一人主责是否会判处缓刑
若犯案者符合缓期执行的合法条件,那么便可运用此项判决。缓期执行的限制条件主要包括:(1)罪犯在案件中被判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个特定条件的,方可以宣布实施缓期执行:1.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相对较低;2.证明其存在足够的悔过之心;3.预计不会再度进行任何违法乱纪行为;4.暂且宣告缓期执行对其所在社区不会产生巨大负面效果。此外,对于其余情形,如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以及已经年过古稀达到七十五岁以上的老人,如果他们同样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应当依法宣布缓期执行。《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交通肇事罪公安立案后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若涉案人员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已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其应当全面配合公安部门所进行的各项侦查工作。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收集各类与事例有关的证据材料,如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获取证人证言以及搜寻物证等。作为涉案人员,您享有权利聘请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及辩护服务。在侦查阶段,律师可通过与公安机关沟通交流,深入了解事例详情,并针对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此外,涉案人员还需诚实地陈述事例相关事实,如有自首或立功等行为表现,这将对最终的量刑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家属们也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例如筹措可能的赔偿款项,因为积极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争取得到受害者的谅解,这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也可能成为减轻处罚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综上,面对此类状况,务必要采取合法、积极的态度去处理问题,切实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肇事罪可减轻的情形包括:过失导致的交通肇事、犯罪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积极救治受害者并妥善处理后果。这些情形在量刑时可能得到从轻处理,具体还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