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需要抓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危险驾驶罪是否需要被逮捕危险驾驶罪所受法律惩罚包括:处以拘役刑罚,并根据犯罪情节附加罚金。
危险驾驶罪需要抓吗

一、危险驾驶罪需要抓吗

对于危险驾驶罪是否需要采取抓捕措施的问题探讨

关于危险驾驶罪,法律明确规定了其刑事责任——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以罚金。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城市道路或者公路等公共交通设施上行驶机动车的过程中,存在着追求高速驾驶、恶意竞争等恶劣行为;或者存在饮酒过量后仍然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又或者是在从事校车服务或者长途客运用务时,严重超过核定乘员数量搭载乘客,或违规超速行车,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以及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危害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都要判刑

行为人实施以下行为,且情节极其严重者,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从而面临拘役及罚金的惩罚。

具体而言,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产生极其不良影响;

或如饮醉后驾车者;

亦或是在从事校车运营或旅客运输业务中,涉嫌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抑或严重超过法定限速行驶等情况,都属于明确的危险驾驶罪行径,应依法判处被告人拘役徒刑,并且同时科以相应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最轻怎么判济宁

在山东省济宁市,对于涉及危险驾驶行为的事件而言,最低程度的刑事责任由法院裁定为拘留以及罚款。本罪名涵盖了诸如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如追逐竞技等行为恶劣、对校车服务或乘客运输超出设定承载能力之限度、严重超过规定速度的违规操作、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潜在危险化学品可能危及公众安全等各类情形。然而,若犯罪行为轻微且危害性较小,则有可能不被认定为犯罪。然而无论如何,一旦被判定犯有此类罪行,最低程度的惩罚往往为一个月的拘留期,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金。实际的判刑结果将结合被告的认罪态度、血液中酒精浓度、是否导致事故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对于危险驾驶罪,法律严惩不贷,采取抓捕措施是必要手段。该罪行涉及高速驾驶、酒驾、超载超速及违规运输危险品等恶劣行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因此,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应立即采取抓捕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维护公众利益。法律的严惩和执法的严格是遏制危险驾驶的有效手段。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危险驾驶罪需要抓吗
一键咨询
  • 165****55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4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2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6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4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6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3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4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8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7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7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7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7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1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3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52****424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5****204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271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危险驾驶罪需要抓捕吗
危险驾驶罪是否逮捕,这得视情况而定。如果肇事者行为确凿,还逃避侦查,危害持续,那公安就会逮捕他,确保案件公正调查。这个罪涵盖了酒驾、校车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品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几天前我朋友买了一辆车子,结果因为太膨胀被警察捉了,原因是超速,请问怎么算危险驾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怎么算危险驾驶有如下回答公安部《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 案件立案标准(试行)》
第一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一)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5人以上的;
(二)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0人以上的;
(三)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
第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一)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90公里以上;
(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60公里以上的;
(三)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或者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掉头、转弯、下陡坡,以及遇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
(四)通过傍山险路、连续下坡、连续急弯等事故易发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
第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强迫、指使机动车驾驶人实施本标准第一条、第二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负有直接责任情形的,可以立案侦查。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8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大哥,因为危险驾驶被抓了,现在我们家里人挺着急的,我就想来咨询一下危险驾驶罪判决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危险驾驶罪的定罪标准是
(一)追逐竞驶。
一般来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追逐竞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犯,但刑法没有将本罪规定为具体的公共危险犯,而是以情节恶劣限制处罚范围。换言之,只要追逐竞驶行为具有类型化的抽象危险,并且情节恶劣,就构成犯罪。

一,本罪行为不要求发生在公共道路(公路)上,只需要发生在道路上。在校园内、大型厂矿内等道路上,以及在人行道上追逐竞驶的,因为对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产生危险,依然可能成立本罪。

二,追逐竞驶以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高速、超速驾驶为前提,低速驾驶的行为不可能成立本罪。但是,单纯的高速驾驶或者超速驾驶,并不直接成立本罪。换言之,不能将本罪等同于国外的超速驾驶罪。

三,追逐竞驶要求以产生交通危险的方式驾驶,行为的基本方式是随意追逐、超载其他车辆,频繁并线、突然并线,或者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

四,追逐竞驶既可能是二人以上其于意思联络而实施,也可能是单个人实施。例如,行为人驾驶机动车针对救护车、消防车等车辆实施追逐竞驶行为的,也可能成立本罪。

五,成立本罪要求情节恶劣。情节恶劣的基本判断标准,是追逐竞驶行为的公共危险性。
对此,应以道路上车辆与行人的多少、驾驶的路段与时间、驾驶的速度与方式、驾驶的次数等进行综合判断。在没有其他车辆与行人的荒野道路上追逐竞驶的行为,不应认定为情节恶劣。追逐竞驶的罪过形式为故意,不要求行为人以赌博竞技或者追求刺激为目的。因为基于任何目的与动机的故意追逐竞驶行为,只要产生了抽象的公共危险且情节恶劣,就值得科处刑罚。
(二)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故意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即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本罪是抽象的危险犯,不需要司法人员具体判断醉酒行为是否具有公共危险。
因此,一方面,抽象的危险犯实际上是类型化的危险犯,司法人员只需要进行类型化的判断即可。另一方面,完全没有危险的行为,不可能成立本罪。例如,在没有车辆与行人的荒野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因为不具有抽象的危险,不应以本罪论处。醉酒驾驶属于故意犯罪,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是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
但是,对于醉酒状态的认识不需要十分具体(不需要认识到血液中的酒精具体含量),只要有大体上的认识即可。一般来说,只要行为人知道自己喝了一定的酒,事实上又达到了醉酒状态,并驾驶机动车的,就可以认定其具有醉酒驾驶的故意。认为自己只是酒后驾驶而不是醉酒驾驶的辩解,不能排除故意的成立。即使行为人没有主动饮酒(饮料中被他人掺入酒精),但驾驶机动车之前或者之时意识到自己已经饮酒的,也应认定具有醉酒驾驶的故意。当然,如果没有主动饮酒,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饮酒的,排除故意的成立。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那么对于危险驾驶罪判决是怎样的呢?根据法律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我国关于拘役期限的规定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危险驾驶罪要抓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的多种情形,包括追逐竞驶、醉酒驾驶、严重超速和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规则等。这些行为严重威胁公共交通安全,公安机关依法对此类行为进行侦查,并可能采取调查、拘留或起诉等措施。若嫌疑人涉及其他犯罪,将按更严厉的法律条款定罪量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危险驾驶被抓了,多久能结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8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危险驾驶罪要抓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的多种情形,包括追逐竞驶、醉酒驾驶、严重超速和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规则等。这些行为严重威胁公共交通安全,公安机关依法对此类行为进行侦查,并可能采取调查、拘留或起诉等措施。若嫌疑人涉及其他犯罪,将按更严厉的法律条款定罪量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危险驾驶罪要抓捕吗
逮捕须满足法定要件。适用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涉嫌严重犯罪,可能逃避法律制裁,或可能对他人造成危害,且采取其他措施不足以防止上述情形。符合上述条件,方可依法执行逮捕。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如何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危险驾驶罪的定罪:
1、根据《刑法修正案八》
第二十二条、《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八、将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
第三项、
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的量刑: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危险驾驶罪哪里抓人
危险驾驶案件通常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负责办理的。如果在巡逻中发现有醉驾、飙车等危险行为,侦查人员会立即进行执法检查。如果通过监控设备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也会立即采取行动进行抓捕,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危险驾驶罪需要抓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