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罪的对象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之行为客体究为何物?
挪用公款罪所侵犯的主要犯罪客体为公款,其具体范围广泛,不仅涵盖了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财产,还包括了在国家进行管理、运用、运输、汇兑以及存储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个人所有的货币资产等。从更为宽泛的角度来看,广义上的公款可以被理解为所有用于公共事务或社会事业的公共款项、国有的款项以及具有特定用途的财物以及任何非国有性质的单位(如金融机构)以及客户提供资金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挪用公款罪的法律追诉期之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然而,若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性或状态的持续性,则应当从犯罪行为终止之日算起。
另外,若被告人在追诉期限内再次实施违法行动,对前罪的追诉期限将以犯新罪之日为准重新进行计算。《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挪用公款罪怎么可以判拘役
对于挪用公款罪处以拘役的判罚情况,主要是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来做出判断的。
若是挪用公款归个人私用并从事非法活动时,通常而言,只要公款数额达到了三万元及以上,便可能会受到刑事诉讼的追究。
然而,若是挪用公款的数目相对较少,犯罪情节较轻微,有明显的后悔之意并且无再犯的可能性,同时也没有表明其宣告缓刑会给所居住社区带来重大的不良影响,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处为拘役。
另外,当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时,无论公款数额大小,都应当予以追诉。
在此过程中,如若存在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立功等,也有可能被判处为拘役。
总的来说,具体的量刑需要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才能最终确定。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客体主要是公款,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财产,以及国家管理、运用、运输、汇兑、存储过程中的个人货币资产。广义上,公款指用于公共事务或社会事业的公共款项、国有款项及特定用途财物,以及非国有单位、金融机构和客户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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