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主观故意
1.在刑事法律体系中,若行为人亦无主观故意,则不能构成盗窃罪。这体现了犯罪构成理论中的主观要件,即行为人必须具有犯罪意图。而盗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仅限于直接故意,并不包括间接故意的情形。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或者实施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之一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述数额标准,制定具体执行的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行为类型有什么
在刑法体系中,盗窃罪的具体行为形式可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其一是盗取广播电视设施或公用电信设施,虽然涉及金额较小,但却对社会公众利益造成潜在威胁,因此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进行惩处。
其次,存在着盗窃正在使用当中的电力设备的情形,这种行为除构成传统的盗窃罪外,还会作为间接证据影响到相关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定罪量刑。
再次,对于为了实施盗窃其他物品之目的而临时盗用机动车辆作为犯罪工具的情况,应依照实际所盗车辆的价值计算到盗窃数额之中。
最后,若个人出于练习驾驶能力或者游乐于目的,屡次非法驶入他人机动车辆,却最终导致该机动车辆遗失,那么,这类行为同样按照盗窃罪予以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罪是否可以判刑三年
盗窃罪的刑事责任范围与犯罪情节的轻重有着紧密关联。总体而言,针对此类犯罪行为,罪犯可能面临长达三年之久的牢狱惩罚。在决定盗窃罪的量刑时,主要参考的因素包括盗窃的金额、实施的次数、使用的手法、发生的地点、受害者的身份以及所带来的后果等等。若盗窃金额达到巨大程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罪犯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以某些特定区域为例,当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时,通常会被视为数额巨大。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获得被害人谅解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进行全面评估。
盗窃罪需行为人具备主观故意,即直接故意犯罪意图。根据我国刑法,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等行为,将受刑罚和罚金处罚。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刑罚更重。具体数额标准由各地高级法院、检察院制定,并报最高法、最高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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