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交易现金吗
取保候审期间能否进行现金交易
在涉及到缴纳保证金方面,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必须以现金形式交付。若公安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担保方式对被取保候审人员进行监管,则应及时将收取保证金通知书送达到相关被执行人,并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特定的银行机构,一次性足额缴纳所有要求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二、取保候审是指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乃是指,在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中,诸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等相关司法机构,对于未能得到逮捕批准或已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脱调查、起诉与审判,将要求他们必须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并且按照保证书的要求,及时地通知参与者并保持随时报备,以期在接受羁押方面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缓解或临时解除的一项强制措施。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事宜,需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制定明确的决策。
若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负责并决定取保候审事项,则由公安机关行使具体执行权;
针对国家安全机关所作的决策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处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过程中所决定的取保候审事宜,则由所属的国家安全机关负责实施。
而决定是否取保候审的重要依据在于,相关部门会综合考虑诸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详细情况、性质和可能量刑的轻重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来评定应收取的保证金金额。
当选择保证金形式作为保证方式时,保证金的起步设定将会从1000元开始。
决定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应以确保被取保候审人不会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全面且客观地思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案件的情节、性质,还有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众多复杂的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期间又醉驾怎么办
在被批准实施取保候审期间再度发生酗酒并驾车的行为,这无疑是一种严重违反了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不端作为。由于酗酒驾车本身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能涉及到的违法行为为危险驾驶罪。然而,当此类事件发生在取保候审阶段时,其对原有的取保候审程序将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通常来说,负责执行此项工作的机构将会依法没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所缴纳的保证金,并且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他们做出深刻的反省和悔悟,重新提交保证金或者寻找担保人,甚至采取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等措施。对于新近发生的酗酒驾车犯罪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据法律规定展开调查、提起诉讼以及进行审判。在最终的量刑判决中,法院会全面考虑前述罪行的性质、情节等诸多因素。
取保候审期间,缴纳保证金一般不需直接现金交易。公安机关如决定采用保证金担保,会发出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银行机构,足额缴纳保证金。因此,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循相关程序进行保证金缴纳,而非直接现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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