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质量问题赔付责任的归属及其赔偿标准的确定方法
若您所签署的房地产商品销售合约已明确界定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的赔偿标准及方式,那么便应严格遵循合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然而,若合约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您则可参照同类地域、相似建筑结构的房屋租金标准来合理估算赔偿金额。若是遇到质量堪忧的房产,您有权首先向负责开发建设该物业的开发商提出申诉。若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此问题,您还可以径直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因为他们具有直接监管开发商的职责与权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房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可分为以下三类:
1.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缺陷。
这里所说的主体结构,特指由房屋中的重要构造部件相互融合与相互作用而构建出来的平面或者空间构成部分,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标准的强度、韧度以及稳定性,从而确保能够承受建筑物自身的各类负荷。
例如地基、承重墙壁等关键部位,当其出现结构性的开裂、倾斜、倒塌等重大问题时,我们便需要视之为房屋的整体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2.严重干扰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
这种情况主要涉及到因为房屋的质量问题,给购房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使得他们无法正常享受到该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实际意义。
比如不能正常的供应水电、隔音效果不佳等问题就是典型的例子。
3.其他的一些普通质量问题。
比如房屋渗漏、地面起鼓、墙面涂料剥离等各种小毛病也不容忽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三、房屋质量问题售后由谁负责
在商品住房销售过程中,房屋质量问题的售后责任主体须依据实际情况加以判断和明确。一般而言,开发者承担着绝大部分房屋质量的法律责任。在房屋保质期间,如遇到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瑕疵、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以及使用等情况时,开发商有义务负责修缮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然而,当房屋已经交付给业主并由其自行进行装修或使用不当引发的质量问题,则通常需要由业主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一些公共区域及公用设施设备的质量问题,在保质期限内,开发商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在保质期满之后,只要业主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便可以通过申请使用这笔资金来进行维修。倘若房屋质量问题是由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方面的过失所致,那么开发商在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相关责任方进行追偿。总的来说,房屋质量售后责任的界定颇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
房屋质量问题赔付责任按销售合约执行,若无规定则参考同类地域租金标准。质量问题严重,可首先向开发商申诉,若处理不当,可向当地住建委投诉,因其负责监管开发商。赔偿标准应合理公正,确保购房者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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