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而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之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范,该种拘留期限通常为14天,但最长不超过37天;如果在这一期间未能达成逮捕条件,便可向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从刑法理论角度来看,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是故意犯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应当明确认识到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追逐竞速的行为会对公共安全产生严重威胁,进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危险驾驶刑事责任是该怎么的
关于危险驾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年满十六岁之人实施的该项行为,依法当承担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然而,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进行追逐竞驶,如果情节严重;
或者在道路上酗酒后驾驶机动车,均将被判处拘役,并同时处罚罚金。
若存在上述任何一种行为,并且同时还触犯了其他类型犯罪,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刑罚标准给予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刑事拘留有案底吗
涉及危险驾驶行为之罪名属于严重刑事犯罪范畴,一经定罪判决,必将导致当事人留存触犯法律规范之案底记载。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性处理手段,主要在事例侦办过程中实施运用,其本身并非等同于已被认定为罪犯,然而,倘若最终被裁决确认为有罪,则势必会遗留案底记录。此案底将对个人生活产生诸多影响,例如可能对就业、银行贷款、保险购买等方面造成阻碍。若您对此类问题仍存在疑虑,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详细解答与指导。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通常期限为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若未达成逮捕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此罪主观要件为故意犯罪,行为人应明知醉酒或竞速驾驶危害公共安全,并希望或放任其发生。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此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