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用钱能保吗
取保候审是否可以用金钱来作为担保
1、对于部分宣扬通过花钱办理取保候审的言论,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性判断,这类说法缺乏事实依据且并不可信。事实上,在确实需要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中,能否成功取决于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条件,而非单纯依靠所谓的“关系”。
2、当涉及到刑事犯罪时,我们必须依据具体的罪名,结合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同时考虑是否存在从重或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因素,严格按照刑法规定的标准来进行相应的惩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违反义务的后果是什么
保证人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保证义务,如因疏忽未尽到此项义务,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之中,对于保证人未能尽职履行保证义务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形予以妥善处置。
若被担保人存在未经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而擅自脱离其居住地所在城市或乡村,或者在司法机关传唤之时未能够按时出庭,亦或是以任何形式阻挠证人进行证言,毁损、篡改证据抑或是串通口供等等违法行为,保证人均未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那么执行的公安机关有权通过自行裁决的方式,对保证人施加罚款处罚。
值得强调的是,对保证人实施罚款仅能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作出相应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用解除吗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是需要进行终止的。它是司法程序中的一项用于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刑事强制手段,一般情况下都会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执行。当期限届满或者发生特定状况(如发现不应再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刑事责任)时,都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当决定终止取保候审时,必须制作相应的决定文书和通知书,并将其送达到负责实际执行操作的相关机构。这些执行机构收到上述决定之后,他们会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员处理解除流程,同时退回之前所缴纳的保证金。然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存在违规行为,继续采取该方法来保持对被监管人的控制就不再合适了,因此可能会被撤销取保候审,并改变为其他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总的来说,取保候审并不是一个永久性的措施,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会依法终止。
取保候审并非金钱担保所能决定。宣扬花钱办理取保候审是误导,成功与否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而非金钱或关系。对于刑事犯罪,应根据罪名、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惩处,不偏不倚。切勿轻信不实言论,保持法律意识和理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