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需否保释
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者,同样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原因在于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已明确规定,凡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罪行,皆可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情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者;以及由于案件审理过程持续过长,导致犯罪嫌疑人身处的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等情况。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首先要明确的是,假释制度仅适用于那些已完成了部分刑罚执行的罪犯。
例如,假设在因交通事故而被判处刑罚后,囚犯在狱中能够保持良好的行为举止并完成至少一半以上的刑期,那么他们便具备了申请假释的资格。
此时,他们应由正在执行其刑罚的监狱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假释建议书,由法院对其是否符合假释条件进行审核与裁决。
《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三、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武汉是多少
在湖北省会武汉市,对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与全国范围内保持了统一。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各式各样的单位内部人员,若故意凭借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私自将所在单位的钱财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之多已达到了六万元人民币这一数值,则应当立即立案并展开深入调查的追责行动。所谓职务侵占罪的成立条件,并不仅仅只限于被非法侵占的财物的数量之多寡,还需深入考虑到侵占者所使用的卑劣手段以及其在主观意识上是否存在一定程度的恶意等等各项因素。当涉及到多次实施侵占行为、卷入共同犯罪事件等诸如此类的复杂情节时,立案的标准或许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因此,倘若您发现身边可能存在着职务侵占的现象,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财务记录、目击证人的证词等等,以期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涉嫌职务侵占罪者,根据《刑事诉讼法》,如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或羁押期限将满等,可申请取保候审。因此,职务侵占罪嫌疑人具备申请保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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