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家属出庭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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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犯罪行为时,无需受害者家庭成员亲自参与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公安机构将会进行立案侦查工作,随后将相关案件资料移交给检察院处理。检察院将会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发起对肇事者的公诉,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检察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审查核实证据,并依照法律规定确定被告人应当承担的刑法刑罚,公正裁决罪犯应受之惩罚。
交通肇事罪家属出庭吗

一、交通肇事罪家属出庭吗

在交通肇事罪案件中,被告人家属是否需要出庭?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且已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受害者家属无需主动参与和推动刑事责任的追究。公安机关将依据职权启动调查程序,全面收集证据,形成可靠的证据链后,再将相关材料和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

最后,检察官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对肇事者追究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定罪判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通肇事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的既遂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1、筹备阶段产生并持续的实际损害结果,若与最终导致的严重损害后果并非一脉相承,即不能视为既遂;

2、在事发过程中,如果因果关系链条出现断层或违背通常认知的现象,就无法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既遂。

具体来说,所谓交通肇事罪,乃是指违反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违规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给他人带来重度伤害、致人死亡,或是致使公共及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必须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已过追诉期有几年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时效期限问题,关键在于国家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根据相关条款,交通肇事罪共有三种不同严重程度的量刑尺度可供参考:首先是对于违背交通运输管制法规,导致意外交通事故的重大发生,最终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财产严重损失的行为,其罪行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其次是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肇事且事后逃离现场的行为,或是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者,将被处以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惩罚;最后,如果是由于肇事逃逸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有追诉时效均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若犯罪行为存在持续或继续的情形,则需从罪行终止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限。

在交通肇事罪案件中,受害者家属无需出庭,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并收集证据,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将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定罪判刑,确保公正审判。家属可在法律程序外寻求民事赔偿,但无需参与刑事追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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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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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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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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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不属于逃逸 ,但是要有证据证明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才能认定不属于肇事逃逸。如果不能证明,就属于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 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以下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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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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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传票上写有开庭日期,一般是一个月以后,因为有一个月的举证期限。 人民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般的交通事故,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因此,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1、明确赔偿主体 2、准备好充分的证据 3、合理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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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之后可以见家属么开庭家属可以见犯人吗
[律师回复] 首先,我得说明的是,在的生效判决作出前,是不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称作“犯人”的。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在生效判决做出之前,家属是不能和犯罪嫌疑人见面的,在侦查阶段、审查阶段、审判阶段只有辩护律师持律师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专用介绍信等手续才能在见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审理。也就是说,除诉讼参与人外,其他人员可以到法庭参加案件审理的旁听,被告人的家属也就可以通过旁听看到被审理的被告人。但是,在旁听中,家属不能和被告人讲话,且必须遵守法庭审理相关规定,不得扰庭秩序,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一百九十九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庭之后可以见家属么开庭家属可以见犯人吗
[律师回复] 首先,我得说明的是,在的生效判决作出前,是不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称作“犯人”的。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在生效判决做出之前,家属是不能和犯罪嫌疑人见面的,在侦查阶段、审查阶段、审判阶段只有辩护律师持律师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专用介绍信等手续才能在见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审理。也就是说,除诉讼参与人外,其他人员可以到法庭参加案件审理的旁听,被告人的家属也就可以通过旁听看到被审理的被告人。但是,在旁听中,家属不能和被告人讲话,且必须遵守法庭审理相关规定,不得扰庭秩序,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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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审理。也就是说,除诉讼参与人外,其他人员可以到法庭参加案件审理的旁听,被告人的家属也就可以通过旁听看到被审理的被告人。但是,在旁听中,家属不能和被告人讲话,且必须遵守法庭审理相关规定,不得扰庭秩序,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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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发现涉嫌犯罪行为后,需在其管辖权内立案侦查。对于交通肇事罪,若嫌疑人被逮捕或拘留,公安机关须通知其家属。即使未采取强制措施,一旦执行,家属也将获知。多数情况下,家属会收到通知,但确切时间取决于案情和法律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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