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否需要先行拘留几天
在被批准进行保释候审之后,若再被依法拘留,那么最长拘留期限通常为十四日;
然而,如果涉及到流窜作案、反复作案以及有组织犯罪等严重罪行的嫌疑人,则最长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七日。此处所提及的拘留,特指刑事拘留,即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如遇法定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怎么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可依法行使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决策;
若拒绝变更强制措施,则需向申请人阐明拒绝原因。
取保候审乃相关机构对特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短期羁押替代措施。
对于适宜逮捕之人犯而言,只要其存在严重疾病、尚未分娩的孕妇或者仍在哺乳期的婴幼儿,亦或是刑罚较轻者,皆可采纳取保候审之措施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三个条件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往往需要满足以下三项特定要求:第一,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这类情形表明犯罪行为的性质及情节相对较为轻微,对于社会所带来的潜在威胁也相对较低。第二,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然而通过对罪犯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以及日常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第三,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这种做法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潜在风险。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于有权机构,他们将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全面评估与决策。
保释候审后被依法拘留,最长拘留期限一般为十四日;涉及流窜、反复作案及有组织犯罪等严重罪行,拘留期限可延至三十七日。此拘留特指刑事拘留,为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处理案件时,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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