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啥手续都行吗
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与必备要件概述如下:
首先是取保候审的申请过程,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人均可依法提出此类申请。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想要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其代理律师亦有权代表其进行申请。申请取保候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文件。
具体来说,办理取保候审需准备以下材料: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若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则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其次,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他们有义务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回复。对于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情况,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如果申请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则不予批准,并向申请人解释拒绝的原因。
此外,司法机关也可根据案件实际需求,自行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最后,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他们会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同时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能申请几次
对于申请取保候审的次数方面,现行法律并无具体明文规定进行约束。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审理程序中的强制措施,适用于那些既未遭受逮捕,或是已被逮捕但需更改强制措施的罪行嫌疑人以及被告人。
为了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相关司法机构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并且还须附上一份承诺书,保证会随时接受传讯,不会擅自离开。
同时,相关机构也将暂时解除对他们的关押以等待后续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基于以下特定情况下,有权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若嫌疑犯可能会被判予管制、拘役或者会独立使用附加刑法者;
其次,如果判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然而采用取保候审并不足以产生社会危害者;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婴儿妇女,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非让其遭受拘禁;
最后,当羁押期即将届满,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需要采取取保候审者。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取保候审最长多少天
针对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法律明确规定其最长执行期限不可逾越为12个月。作为被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众多手段之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均拥有权力作出决定,以实现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实施取保候审的目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三者均需结合对比事例特性、案情影响程度、事例带来的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具体个人状况等各种关键要素来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和考量。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被视为取保候审对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应严格遵循相关规程。例如,在未获得此前提交予执行机关审批之前,他们应当避免离开所居住的城市、乡镇、村庄等地区;如果住址、职业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改变,则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关,以此作为重要的法律责任义务。若在此期间若有人违反了上述规定,将有可能面临着被撤销取保候审资格,改变强制处置措施等严肃的法律后果。
取保候审程序概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申请,经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机关审查后决定,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必备要件包括:非暴力犯罪、不致危害社会、有固定住处、提供真实身份和担保。确保案件正常进行,同时保障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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