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赔偿需要依据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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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进行医疗救治方面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因未能正常工作而导致的经济收入减少部分,这其中涵盖了医疗服务费用、误工酬劳补偿、护理开支、交通运输费用、旅馆住宿费用、病患在医院内的膳食补贴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等多个领域。
故意伤害罪赔偿需要依据吗

一、故意伤害罪赔偿需要依据吗

1.由于接受医疗救治而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由于耽误工作而导致收入降低的部分,其中涵盖了诸如医疗开支、误工费、护理费、交通出行费用、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津贴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

2.当受害者因受到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时,其生活所需必然会有所增长,因此需承担额外且必需的开支;

同时,由于其无法再从事原先的劳动,也将导致收入上的损失。此类赔偿内容应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人辅助器具购买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在康复护理及持续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后续治疗费用等。

3.若受害者不幸离世,赔偿责任人除了必须按照抢救治疗情况支付相关规定的费用之外,还须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者家属为办理丧葬事宜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4.如果受害者或死者的近亲遭受到了精神上的创伤,赔偿权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交通肇事罪公诉科程序是怎样的

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时,若该案件满足刑事案件立案的明确标准并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之内,那么应立即将其转变成刑事案件,遵循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相关程序规定来开展工作。

具体来说,应当整理撰写呈请立案报告书,并上报给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进行审批,以获得立案许可。

其后,公安机构应当展开深入的调查和侦查工作,全面详尽地搜集、调取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罪证或无罪证据,以及罪行较轻或者罪责较重的相关资料,并对这些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核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罪是行为犯还是

故意伤害罪通常被纳入结果犯范畴之内。所谓结果犯,即以特定犯罪行为导致法定的犯罪后果的发生为其构成要件犯罪类型。在故意伤害罪这一具体罪名中,必须达到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方能构成该罪。然而,对于一些故意伤害行为的预备阶段、未遂状态以及中止情形等未完成形态,同样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制与惩处原则的约束。若仅实施了伤害行为,而未能产生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结果,则通常情况下不会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可能会涉及到治安管理处罚等其他法律问题。总而言之,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关键在于其伤害行为所引发的结果是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

医疗救治产生的费用包括医疗开支、误工费、护理费、交通与住宿费用。此外,还包括住院期间的伙食津贴和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这些费用是由于接受医疗救治和因治疗而耽误工作导致的收入降低所必需的补偿。我们致力于确保患者及其家庭在面对医疗挑战时得到全面的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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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
[律师回复]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赔偿金额的地区标准按照云南省的统计人均标准;农民的远远低于城镇居民的;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药费、残疾赔偿金(需要鉴定伤残等级)、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计算。建议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损害赔偿标准》。
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在我国条件下,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应遵盾以下三个原则:
1.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的原则。民法通则规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目的,一方面是制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补偿受害人财产上遭受的损失。只有责令加害人全部赔偿人的损失,才能达到这一目的。所谓全部赔偿,是指损害多少,赔偿多少。这里说的损害,包括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称直接损失,积极损失)和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实际得到的利益(称间接损失、消极损失)没有得到。
2.对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在我国,人的生命、健康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和赔偿的,因此只造成受害人伤、残、死亡而没有因此造成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加害人其他法律责任,而不负赔偿责任。对于因侵害人身权利而引起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如医药费、误工工资等)时,加害人亦应全部赔偿。
3.考虑加害人经济状况的原则。在我国,凡加害人经济状况较好,有赔偿能力时,就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全部财产损失;如加害人的经济状况确定不好,令其全部赔偿势必使加害人及其家属的生活陷入困境时,而应在做好受害人工作的前提下,酌情减少赔偿数额。这不是对全部赔偿原则的否定,而是对全部赔偿原则的必要补充,使必要与可能有机地结合。这样做既维护了法纪,又切实可行,使受害人的权益真正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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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损害赔偿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严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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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向人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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