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中,被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司法程序并不需要清除案底。取保候审作为刑事侦查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约束,通常仅仅表示该名涉案公民已处于犯罪嫌疑阶段,并有可能面临刑事审判及惩罚。
然而,这并不代表其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因此也不会产生所谓的案底。案底,通常是指当事人在经历过刑事审判之后,相关的犯罪记录将会被永久保存于其个人档案之中,并将伴随着当事人的一生。若经最终调查确认当事人为清白之身,则其档案内将不会留下任何与此案件有关的记录。而所谓的“案底”,实际上是指一个人过去所犯下的罪行或者犯罪行为的历史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需要靠关系么
在申请取保候审方面,并不依赖于所谓的关系网络,只需符合以下几个基本要求便可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
首先,所涉嫌的犯罪行为,若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运用的附加刑法;
其次,对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如果实施了取保候审措施,不会滋生社会危害性;
此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主、孕妇及正在哺育自己子女的妇女,若实行了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给社会带来风险因素;
最后,针对具有法定羁押期限已满,但由于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仍需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应该谁办理
取得保释等待审判的手续审批,主要有以下几个参与者:已经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辩护律师。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会向作出决定的机构提交保释申请。而在犯罪嫌疑人、被告被拘留或逮捕期间,辩护律师同样具有为其申请保释的权利。负责做出决定的机构通常是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中,公安部门在事例的调查阶段负责决定是否批准保释;人民检察院则在事例的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决策;最后,法院在事例的审判阶段做出最终决定。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提交保释申请需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例如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同时,也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采取保释措施并不会导致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等等。
在我国法律中,取保候审不代表清除或产生案底。此措施仅表示涉案公民处于嫌疑阶段,可能面临审判。案底是刑事审判后的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于个人档案。若当事人最终清白,档案不会记录此案。案底即个人犯罪历史记录。因此,取保候审不涉及案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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