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为盗窃罪而不是非法占有

最新修订 |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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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行使人的行为未产生对财物实质上的控制与支配意图,便无法被视为盗窃犯罪。这亦然构成盗窃罪之必备且非充分的主观要素,其余要件亦同样为缺一不可。详而言之,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行使人需符合特定的主体要求,即成为适格的主体。其次,在主观层面上,行为人须拥有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且有明晰的非法侵占公私财物的意图。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而不是非法占有

一、如何认定为盗窃罪而不是非法占有

若行为人的作为并不出自于对财产的实质性掌握与处置的意图,便无法被认定为盗窃犯罪。此乃成立盗窃罪所需具备的必需但不足以形成完整的必备的主观元素,其中余项亦必不可少。譬如说,盗窃罪的构成因素主要涵盖如下几点:

首先,行为人须符合特定的主体资格,换句话说,即能够成为一般的犯罪主体。

其次,在主观维度上,行为人必须拥有直接故意性的心理状况,且要有明确的意图去非法侵占公共或私人财产。

然后,在客体层面,盗窃罪所侵害的乃是公共或私人财产的所有权,既包括有形的物质财富,也包含无形的财产权益。

最后,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或者多次窃取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此处的“窃取”意指违反受害者的意愿,将原本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转移至自己或第三方(包括单位)手中进行掌控和支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倘若涉及到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恶劣情况,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会被判处相应的罚金;若是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然而,若行为人的盗窃行为并非出于对财产的实质性掌握与处置的意图,那么他们可能会被判定犯下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如何认定为由事实劳动关系

对于现实中的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我们可从如下四个要素进行深度剖析:

首先考察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着明确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其次,需强调谓用人单位是否履行了向劳动者发放合理劳动薪酬的义务;

再者,用人单位是否为其员工提供了必要且适宜的工作环境与劳动保障条件。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即使未签订正规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够满足以下三项附加条件,亦可视作构成现实中的劳动关系:

第一,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均应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所设定的用人主体以及就业主体资格;

第二,用人单位采取了道德伦理为基础并遵循劳动法规的各项管理措施来规范其劳动者;

第三,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属于用人单位各项主营业务范畴内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如何认定为掩饰罪

掩饰罪即掩饰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罪名,所涉及的行为包括采取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手段来掩盖或隐瞒已知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确定是否构成此罪时主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明确知晓其行为属于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其次,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其他掩饰、隐瞒的行为;最后,这些行为必须对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的侦查和起诉工作造成阻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掩饰罪的判定,还需结合具体事例的事实情况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

行为人对财产无实质性处置意图,不构成盗窃罪。盗窃罪需满足:主体资格、直接故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窃取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严重者可获刑并罚金。无实质处置意图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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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有盗窃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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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上的无权占有
无权占有。指欠缺本权的占有。遗失物拾得人的占有(构成无因管理的除外)、小偷对脏物的占有、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均为无权占有。根据传统的普通法,无权占有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占有必须是公开进行的;

二,占有必须是排他的和实际占有的;

三,占有必须对土地的实际所有人是恶意的。
二、刑法中的非法占有
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物(财产)占有。也就是说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刑法所禁止的手段将他人所有的财物进行实际掌握和控制,使物主对物失去控制。这种非法占有决不仅仅是占为行为人自己所有,也包括行为人非法处理自己控制和占有的物,如销赃等。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这类犯罪主观故意的集中表现,而抢劫、盗窃、诈骗、等则是实现非法占有故意的外在表现形式。如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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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非法占有罪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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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占有。指欠缺本权的占有。遗失物拾得人的占有(构成无因管理的除外)、小偷对脏物的占有、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均为无权占有。根据传统的普通法,无权占有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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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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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非法占有罪怎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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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非法占有为目如何推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构成需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通常,通过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秘密取走他人财物的行为及其心理状态,结合缺乏合法理由或法律支持的事实,可以推断出非法占有的意图。例如,未经允许转移他人财产至自己名下且无合法证明的情况,即表明存在非法占有意图。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行为模式、财物性质等,以确定嫌疑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并据此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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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罪中的非法占有罪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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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盗窃罪中的非法占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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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他人财物属于盗窃罪还是非法占有罪
[律师回复]   盗窃他人非法占有的属于自己的财物,构成盗窃罪。他人非法占有别人的财物,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如果不要回,就成了他人的财物。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罪故意的内容  ⑴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为人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  ⑵对盗窃后果的预见。如进入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解释》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非法占有不仅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 ⑷非法占有不仅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对非法窃取并占为己有的财物,随后又将其毁弃、赠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占有的,系案犯对财物的处理问题,改变不了其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性质,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如果对某种财物未经物主同意,暂时挪用或借用,无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后准备归还的,不能构成盗窃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将这一情况作为情节考虑。有一些偷汽车的案件即属此种情况。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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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如何认定侵占罪,盗窃罪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在许多方面有相同相似之处,如侵犯的客体,都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在犯罪客观方面,都不是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作为其行为手段,都要求以情节严重,特别是以非法占有财物数额较大作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在犯罪主观方面,都是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但是侵占罪与盗窃罪仍有许多不同之处。掌握这些不同之处,对于划分二者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仅限于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为之前,已经持有他人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仅限于他人持有之动产。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前,尚未持有他人财物。即侵占罪的对象是“自己持有的他人之物”,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持有的他人之物”。 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侵占罪非法占有财物时,被占有的财物已在行为人持有和控制之下,行为人只要采取欺骗、抵赖等手段使持有变为非法占有。侵占罪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盗窃罪在非法取得财物之前,财物并不在自己实际控制之下,行为人须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才能实现非法占有。构成侵占罪,除数额较大外,还要求具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这一情节;而盗窃罪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盗窃,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也可构成犯罪。即使在盗窃他人财物之后,又退还他人的,也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不同。侵占罪既然是将自己已经持有的他人之物转为己有,其犯罪故意多产生于持有他人财产之后,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形成于持有他人财物之时;而盗窃罪是将自己没有持有和控制的他人财物转归己有,其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控制他人财物之前。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二者的重大区别在于,前罪是不转移占有的犯罪,而后罪是转移占有的犯罪。盗窃罪的基本特征,是违反被害人的意志,使用平和的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而侵占罪的基本特征,是将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转移为自己所有,或者将脱离了占有的他人财产转移为自己所有。因此,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判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
盗窃他人非法占有的属于自己的财物,构成盗窃罪吗
[律师回复] 对非法窃取并占为己有的财物。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无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后准备归还的,不能构成盗窃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将这一情况作为情节考虑。有一些偷汽车的案件即属此种情况。《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他人非法占有别人的财物,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扒窃的盗窃他人非法占有的属于自己的财物,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也包括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 ⑷非法占有不仅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这样的犯意。如果不要回。如果行为人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如果对某种财物未经物主同意,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能源如电力,改变不了其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性质,系案犯对财物的处理问题,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如进入银行偷保险柜,就成了他人的财物。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非法占有不仅包括自己占有、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赠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占有的、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盗窃罪故意的内容⑴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解释》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暂时挪用或借用、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⑵对盗窃后果的预见,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随后又将其毁弃。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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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非法占有为目如何推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构成需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通常,通过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秘密取走他人财物的行为及其心理状态,结合缺乏合法理由或法律支持的事实,可以推断出非法占有的意图。例如,未经允许转移他人财产至自己名下且无合法证明的情况,即表明存在非法占有意图。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行为模式、财物性质等,以确定嫌疑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并据此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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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后怎么认定盗窃被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后被追回怎样认定 盗窃财物后,应当按照盗窃的数额定罪量刑,脏物被追回一般不影响处罚. 量刑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具体要看你所在地区。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几种情况均包含实行终了的盗窃未遂,即对实行终了的盗窃未遂,应以实际窃取的数额作为定罪依据,只要数额达到较大,就应定罪;笔者认为,对窃取的数额虽未达到较大,但具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也应当定罪: 一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是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是盗窃救灾、抢险、防汛、扶贫、救济、医疗款物的; 四是造成被盗财物损毁的。 实行终了的盗窃未遂构成犯罪时,在法律文书上的表述与盗窃既遂基本一致。例如:“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金融机构内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区别在于前者必须依据刑法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的规定写明:“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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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非法占有为目如何推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构成需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通常,通过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秘密取走他人财物的行为及其心理状态,结合缺乏合法理由或法律支持的事实,可以推断出非法占有的意图。例如,未经允许转移他人财产至自己名下且无合法证明的情况,即表明存在非法占有意图。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行为模式、财物性质等,以确定嫌疑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并据此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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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从犯如何认定,盗窃罪如何认定从犯,盗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罪的从犯怎么认定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对于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一般地说,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体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相对于正犯而言的。是指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但为正犯的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探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事前应允帮助窝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窝赃、销赃等。 盗窃罪的主犯怎么认定 根据刑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的规定,所谓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又根据刑法 第九十七条的解释:“本法所称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据此,主犯包括三种情况: 1、在犯罪集团,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 2、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 3、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或者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 由于在盗窃罪中,一般不存在聚众犯罪问题,因而,盗窃犯罪主犯,一般只有两种情况,即: 1、在盗窃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所谓组织者,就是物色招募犯罪成员,发起犯罪者。所谓领导者,就是策划、指挥犯罪者。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是盗窃犯罪集团中的核心人物,组织领导盗窃集团的一切活动并主持分赃。因而,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一般具有三个特征: 一是发起盗窃犯罪集团; 二是领导盗窃集团的一切活动; 三是支配处分盗窃集团成员的盗窃赃物。 2、在盗窃集团或一般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或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在盗窃集团犯罪中,盗窃犯罪的骨干分子,重要成员和主要实行犯,都可以是盗窃集团的主犯。这就是说,在盗窃集团犯罪中,有两种情况的主犯。 一是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即通常所说的首犯。 二是其它主犯。划分盗窃集团中的首犯与其他主犯的标准是:在盗窃集团犯罪中是处于组织领导犯罪的为首地位的,还是处于主要地位。在盗窃集团犯罪中处于组织、领导犯罪为首地位的,则是首犯;在盗窃集团犯罪中虽然属于主要地位,但并不处于为首地位,则是主犯,不是首犯。 如何认定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本罪的客关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备实施。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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