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拘留所留下的案底问题,须知无论经过多长时间,这些记录都无法被彻底抹去。
然而,若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18岁,且法院裁定其需承担的刑期在五年以下,则应依法对与之相关的犯罪纪录采取封存措施。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已经被封存的犯罪纪录,原则上禁止向任何机构及个人泄露,但为了司法案件办理或基于相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的查阅需求,司法机关在此方面享有豁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会判吗
首先要明确指出,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必然会面临司法制裁,这仅仅是一项刑事调查中的临时性和强制性措施,为的是从侦查过程到侦查结束都能够有效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管与限制。其次,如果公安部门认为某认犯罪嫌人实际上无法构成犯罪或者依法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话,他们有权做出相应决定,服务出现问题,请稍后再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是不是是判刑了
刑事拘留并非代表着判刑。刑事拘留作为一项严肃而极端重要的程序性强制手段,主要是由公安部门或检察机构在进行谨慎细致的调查过程中,面对那些涉嫌实际犯罪或者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暂时性的剥夺他们的个人自由权利。然而,判刑则是由法院依据严谨的司法程序,通过全面深入的审理,根据犯罪行为的现场证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条文,对犯罪者提出控告与指控,并相应地做出最终的有罪裁决和处罚决定。刑事拘留的终极价值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进程的顺利开展,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倘若某人遭受到刑事拘留,并不代表其必然会面临法律上的判刑,只有当事件经过严格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法定程序,并且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实犯罪事实的确凿存在时,才有可能被判定为罪犯,并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刑事拘留案底无法消除。但针对未满18岁且刑期五年以下者,其犯罪纪录应被封存。根据法规,封存的纪录原则上不得泄露,但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依国家规定查阅时享有豁免权。这些措施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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