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会见周末开放吗
1、当然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辩护律师需要持有正式的律师执业证书、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被委托人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的公函来申请会见,而看守所则有义务为其进行及时的会面安排。
2、在侦查阶段中,倘若律师希望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预审部门应该设立相应的律师接待室。对于那些并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请求之后的48小时之内,为其妥善安排律师会见事宜。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律师会见周末能吗
大多数情况下,看守所在周末不便进行探视,但因各地规定有所差异,请您关注相关规定。
一般来说,侦查阶段的普通刑事案件没有特定的会见限制,只需安排好工作时间即可。
然而,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及贿赂等严重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需事前得到侦查机关的批准方可会见在押人员。
不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会见将不再受限,具体次数应依据办案需求和辩护需求而定。
通常,从委托人开始委托到一审结束,整个过程中至少会有四次会见机会,即委托方首次会见、移送审查起诉时第二次会见、开庭审理前第三次会见以及一审判决后第四次会见。
实际次数可能会更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律师会见周六日能够会见吗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下,对于律师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面的时间安排问题,具体能否于周末安排会谈必须视看守所的具体规章而定。普遍而言,看守所的正常工作日为每周的周一至周五,但是有些看守所以体现人性化的管理理念或者因案情实际需要,亦有可能在周末为律师提供会见服务。然而,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在重大节日期间,一般不会安排会见活动。如果您有意在周末进行会见,建议您事先与相关看守所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他们关于会见的具体安排以及相关要求,并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会见手续,务必携带律师证、委托书等必备的文件资料。
当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需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及被委托人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申请会见在押人员。看守所应依法为律师提供及时的会见安排,确保其合法权益得以保障。这一流程确保了律师能够合法、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