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在看守所算服刑么
刑事拘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服刑行为。在看守所进行羁押的过程中,被羁押者仅属于未经过审判定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此时他们并没有正式步入到刑罚执行阶段。只有在法院对其作出终审判决并生效之后,对于有罪之人将会被送往监狱进行实质性的刑罚执行,这才标志着他们真正开始了服刑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取保最快一般多长时间
在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间接被捕并送至看守所进行刑事拘留后,通常需要花费约七日左右的时间方可完成取保候审程序。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罪犯都能够成功获得保释。
要达到取保候审的基本要求,首先需确保犯罪嫌疑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之人,亦或是处于怀孕或哺育期的女性。
这些人群在取保候审过程中不会对社会产生过高的风险后,才能有机会获取保释。《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在公安局能撤案吗
在违法者被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是否有权撤销事件,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假如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并无任何犯罪事实存在,亦或应对犯罪人实施的行为给予的处罚程度较轻且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微乎其微,无法认定为犯罪行为,抑或是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则有可能撤销事件。然而,若事件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有力,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通常不会轻易撤销事件,反而会将事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总而言之,刑事拘留后的撤销事件决定并非任意做出,而是必须遵循严谨的法律规定以及充足的侦查证据。
刑事拘留非服刑,而是对未审判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临时羁押。在看守所期间,他们尚未进入刑罚执行阶段。待法院终审判决生效,有罪者方会被送往监狱,正式开启服刑生涯。因此,刑事拘留与服刑在性质和执行阶段上存在显著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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