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可以自动结案吗
取保候审并非等同于案件的自动结束。在此期间,涉嫌犯有罪行者或被指控被告人仍旧需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展开的深入调查,同时也必须遵从法院方面所做出的各项审判及裁决。唯有当中院对该案件宣判了最后的判决结果,或者决定不予起诉,才能视为整个案件得到了正式的结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是缓刑吗
取保候审乃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之一。
若选择采纳保证金机制来进行取保候审,被保释者需按照要求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模式是司法部门对未决罪犯采取的一种暂时性的拘留措施,旨在为应予审理的嫌犯提供非监禁式的关押条件,而对具有严重疾病、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以及情节轻微的犯罪分子施加此项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取保候审有时间吗
取保候审制度存在着严格的时限要求。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采取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者务必要遵循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城市或县级行政区域;倘若该人的住址、职务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改变,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若至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有关事件的侦查、起诉与审判程序尚未全部完成,这就需要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或是变更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负责执行的司法机构将依法立即解除该项措施。
取保候审非案件终结标志。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须全力配合深入调查,并遵守法院审判及裁决。案件正式结案,需待中院宣判最终结果或决定不予起诉。因此,取保候审期间,相关责任与义务仍需履行,案件状态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