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人能去法院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获准采取保证金方式实施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条款,且在未获得执行机构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乡镇区域。若有必需前往法院听证的情况,他们应提前向执行机构提出申请,并在获得许可后方可成行。反之,如若违反上述规定擅自离境,则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进而面临重新收押的风险。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吗
只需满足特定条件,便可申请进行取保候审。
下述则为申请取保候审所需满足的具体标准: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正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法之情形;
其次,若其可能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足以导致社会安全风险扩大;
此外,倘若犯罪嫌疑人体弱多病,生活无法自理,亦或是孕妇以及哺乳期内的育龄女性,同样也应考虑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以免使其面临社会危险性加剧的风险。
若能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即可进行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人是犯人吗
取保候审性质上系一项刑事法律给予特定被告人身自由权益的措施,而并不等同于判定个人即为罪犯。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能符合法定条件,即可申请适用取保候审制度。此举并不意味着相关当事人必然已经触犯法律或者必然构成犯罪,而是司法机构基于对其社会危害性的评估,认为其无需继续羁押在看守所内。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事件的调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工作仍然在进行当中。最终是否构成犯罪,必须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审理,并做出有罪判决后方可确认。倘若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那么在此刻起,相关人员方能被视为罪犯;反之,若判决结果为无罪,则无法将其称为罪犯。因此,在取保候审阶段,我们不能直接将被取保候审者定性为罪犯。
根据《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者需遵守法律条款,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如需出庭,需提前向执行机构申请。违反规定可能取消取保候审,重新收押。务必严格遵守,避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