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即将到期之际,其是否能够获得续签批准,取决于各个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司法机关的慎重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事实存在嫌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时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这一期限即将期满之前,若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并且仍然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那么便可依法办理续期手续,
然而,这必须满足特定的法律条件并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值得强调的是,关于取保候审续签与否及其条件的最终决定权,应当归属于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司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实施取保候审之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依旧有可能受到传唤。
如果犯罪嫌疑无需以捕获、拘留为手段予以追责惩戒,则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只需向其出示相关法律文书即可将其传唤至本市、县境内的特定场所进行询问。
而对于在现场实施犯罪活动被当场捕捉的被告人,公安机关亦可在出示工作证件的前提下,进行口头传唤,但在随后的讯问笔录中必须详细加以注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三、取保候审后犯新罪怎么判
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犯罪将会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首先,原来所适用的取保候审措施将会自动失效。针对涉及到的新的罪名,政府机关将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这意味着新罪必须与前次罪行合并受审。在量刑阶段,法院通常会全面分析前后两次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从而得出准确的结论。更进一步地讲,新罪的审判结果将根据它所触犯的法律条款得以确定,然后再与之前的罪行所判的刑期相加计算。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犯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所犯之罪严重或显示出其对社会的潜在威胁较大,那么他很有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事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出公平及合理的决议。
取保候审到期前,续签与否取决于案件实际状况和司法机关的评估。《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期满前,如案件未解决且需继续取保候审以保障诉讼,可依法办理续期,但需满足法律条件并经严格审批。最终决定权归负责案件的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