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属于谁管理的

最新修订 |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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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职务侵占罪被归类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贪污贿赂犯罪的范畴之内,其具体的侦查工作交由公安机关负责,而案件的审查起诉环节则有检察机关全权负责,最后,法院将依法行使审判权对相关案件作出裁决。此种性质的犯罪主要是为了应对那些滥用职权,非法占据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内部财物的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违法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属于谁管理的

一、职务侵占罪是属于谁管理的

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中,职务侵占罪被归类为贪污贿赂犯罪之列,其具体的侦查与追究任务由公安机关承担,检察院则对案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公诉建议,至于

最后的司法判决环节,则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逐级展开。此类犯罪所指向的主体通常是拥有特定职务的员工,他们借助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权力优势,不正当获取他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有哪些

关于交通肇事罪犯罪情节详述如下:

首先,交通肇事以致一人以上重伤的,而且还要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具备下述任一情况时,将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进行刑事处罚

1、饮酒或者使用药物麻醉之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未获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明知道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去工作效能的机动车辆却仍然驾车的;

4、明确了解到所驾车辆是无牌证或者已经报废的机动车辆仍旧驾驶的;

5、过度满载行驶的;

6、为了逃脱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次,那些导致人员伤亡的行为,如果司机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应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1、负全责或主责的情形: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的;

2、同等责任的情况:导致三人以上死亡的;

3、对于造成公共财物和他人财产总计超过三十万元损失,且负全责或主责而又无力赔偿的事件,也应予以相应惩罚。

再者,有些行为的性质被认为“存在特殊恶劣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对事故负全责或主责的情形:导致两人以上死亡或五人以上重伤的;

2、同等责任的情况:导致六人以上死亡的;

3、对于造成公共财物和他人财产总计超过六十万元损失,且负全责或主责而又无力赔偿的事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职务侵占罪50万怎么判

在职务侵占罪这一领域,若侵占金额达到了五十万元人民币之巨,便被视为“数额较大”。根据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法规,此类情况往往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的严厉惩治,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然而,具体的量刑标准还需要考虑到众多复杂的因素影响。举例来说,犯罪嫌疑人是否采取了自首立功等能够减轻或从轻处罚的行为;以及其是否积极地退还赃款、承认罪行并接受审判等。倘若上述情况得到满足,那么在量刑过程中就有可能获得适当的从轻处理。反之,如果犯罪手段极其恶劣、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等,那么就有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院将在全面评估事例所有证据及情节的基础之上,做出公正且合理的判决。

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中,职务侵占罪被归类为贪污贿赂犯罪之列,其具体的侦查与追究任务由公安机关承担,检察院则对案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公诉建议,至于最后的司法判决环节,则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逐级展开。此类犯罪所指向的主体通常是拥有特定职务的员工,他们借助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权力优势,不正当获取他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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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属于谁管辖
职务侵占罪通常被视为自诉案件,特别是指被害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这类案件需要被害人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有管辖权。因此,职务侵占罪的审理权确实归属于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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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侵占村里土地属于职务侵占还是民事侵占罪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包括: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人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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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属于谁管辖的
关于职务侵占罪,应当明确其属于需当事人提出控告或者提起自诉的案件类型。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二百一十条中的相关条款规定,此类案件的裁定权限归属于受害者,即权益受到侵害的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启动司法程序来打击这种犯罪行为。若受害公司基于自身考虑决定放弃追责权利,则当地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将尊重受害公司的意思表示,不会主动介入并追究加害方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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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家属侵占土地属于侵犯什么权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人因土地的使用发生纠纷,可由村委丶乡镇政府调解,也可向人民解决。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构成犯罪。
1、公民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占。
2、对于非法侵占土地的行为,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向当地提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返还土地。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非法占有农用地行为通常表现为:

一,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理,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的

二,少批多占农用地的,即部分农用地的占用是经过合法批准的,但超过批准的数量且多占农用地的数量较大的

三,骗取批准而占用农用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农用地,且数量较大的。
(3)改作他用是指改变农用地的种植用途而作其他方面使用,诸如开办企业、建造住宅、筑路、采石、采矿、采土、采河,倾倒废物等。
(4)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较大且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结果的,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必备要件。至于数量较大的具体标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的征用或使用所作的详细规定: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超过35公项、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项的,由批准征用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如果违反上述有关土地管理的审批程序或所规定的数量而多征用、使用农用地的行为,就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也可根据当时当地农用地面积的大小、质量优劣的状况等情况综合衡量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数量是否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是指非法占用农用地导致农用地种植功能基本丧失,如造成土地板结、沙化、盐渍化、水土严重流失、土壤肥力消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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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谁管
对于职务侵占罪这一罪行,我国的公安机构将承担起侦查职责,人民检察院则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该项罪行主要针对的是在公司、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他们借助职务之便,非法地占有了本单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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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哪些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谁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律师回复]
(一)股东侵占自己出资的公司、企业的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在出资后,这部分财产已属于公司、企业所有,而不再是股东的个人财产。因此,股东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职务便利侵占其出资形成的公司、企业的财物,也构成职务侵占。需要注意的是,股东必须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了公司、企业的财物是股东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前提,如果股东通过秘密窃取等非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侵占,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
这种犯罪方式是指,公司、企业的高管及其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管理、经手、使用的本公司、企业的财物直接据为己有。这类情况主要发生在公司、企业的销售主管、经理、厂长身上,因为他们一般都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本单位的财物具有事实上的控制权、支配权。
(三)本公司、企业人员互相勾结,监守自盗
这种犯罪方式是指发货员、缴库员、搬运工、修理工等一些具有管理、保管、经手本公司、企业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监守自盗。对于设有保安员的公司、企业,由于财物出入均要登记,上述人员在作案时为将财物顺利运出公司、企业,有时便与保安员互相勾结。
(四)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企业财物
这种作案方式是指,犯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本企业的财务。例如收发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供货单位职员互相勾结,虚记收到货物,使单位的货款虚增购销人员伪造涂改单据出差人员虚报差旅费等。
(五)员工因为薪酬纠纷等原因而擅自截扣公司款项
员工在构成此类犯罪时常常会觉得很委屈,他们认为,是公司先拖欠其工资,他们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这么做的。但即使如此,只要员工出于占为己有的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截扣公司款项,就构成了职务侵占。至于员工与公司间的劳资纠纷,应该通过合法的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途径解决。
(六)非本公司、企业的人员与本公司、企业的员工勾结共同构成职务侵占。
哪些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谁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律师回复]
一、哪些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包括: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人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二、谁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刑法第382,383条关于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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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属于谁管辖
侵占罪行为,可向法院起诉,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嫌疑人,均有权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报案或举报。这是保障社会公正和法律秩序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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