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判定证据尚未充分、案件情节较轻或者不存在任何犯罪事实,那么便会出现不再对嫌犯提起公诉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对于那些犯罪事实不明晰、证据缺乏充足性亦或是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举例来说,嫌疑者可能因为其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主动投案并积极进行赔偿等诸多因素,从而使得最终无法被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取保候审可以家属办理吗
取保候审的办理事宜,原则上应委托家属进行。取保候审,即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机关于刑事诉讼过程之中,对于行为构成刑事追责但尚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了防范其规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依法要求其寻求保证人或者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签署具有担保效力的保证书,确保案犯能够随时应传唤而到达的一套刑事司法制度。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取保候审的申请可以由行为人、被告人的亲眷发起。《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又不判刑怎么办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手段,其本身并非最终的刑事判定及刑罚惩罚的预示。申请取保候审之后并未面临判刑,个中有诸多缘由可循。若事件经过了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最终判定犯罪嫌疑者或者被告的行为并不符合犯罪的要件,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无法被视为犯罪,抑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那么便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也就不会被判处刑罚。在这样的情况下,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将会依法予以解除。与此同时,被取保候审者的合法权益亦应得到充分保障,例如在此期间被扣押的财产应当依法归还。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未被判刑并不代表之前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是错误的,而仅仅是司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所做出的公正裁决。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证据不足或案情轻微,司法机关可不提起公诉。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不应追责的案件,检察院可不起诉。如嫌疑人行为不构成犯罪、超追诉时效或主动赔偿等,可能不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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