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限是否可以延长

最新修订 | 2024-10-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嫌犯或者被告进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然而,若在取保候审的刑期临近届满之时,各相关机构认为有必要进一步采取此类措施以保障嫌犯或被告的权益,则应在期限结束之前完成续保的程序。值得注意的是,续保的期限同样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期限是否可以延长

一、取保候审期限是否可以延长

在适当的情形下,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可以被延长的。然而,这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且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的取保候审期限,总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期满之际,若依旧认为有必要继续实施该措施,则应当在期满之前完成续保事项。但是,每一次申请续保的期限也同样不能超出十二个月这个上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保证金应当退还。

二、取保候审算是否是犯罪嫌疑人

遭受取保候审的主体通常为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系指,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向对方开具保证书,以此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

当犯罪嫌疑人在传唤出庭时,应随叫随到,侦查黑幕便由此得以实现这一强制性措施。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可对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才能够实施取保候审:

第一,若该案件可能会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第二,若该案件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侦查机关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既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第三,若是犯罪嫌累身患严重疾病,日常生活已无法自主进行,或是正处于怀孕中或正在哺乳子女的妇女,侦查机关也认为采取此项措施,亦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第四,若诉讼程序期限即将满期,但是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来处理。

取保候审的具体事项由公安机关代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可以律师代理

依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可由律师代为提出申请,同时,律师在取保候审流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举足轻重。对于此问题,律师有其独特专业优势。首先,他们谙熟于法律程序及相关规定,能够精准地准备所需的申请材料,详细地描述嫌疑人或被告人为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所做出的努力。例如,他们将提供有力的证据和研究证明犯罪事实轻微,嫌疑人不会干扰到事件侦查或审判环节,且不存在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的风险。其次,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与负责处理事件的司法机构进行高效的沟通和协商,从而提升取保候审申请的说服力。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还需视乎司法机构对事件整体情况以及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体状况等多重因素的全面评估。

取保候审期限在特定情况下可依法延长,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及部门审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期限总计不超十二个月。期满前如需继续,应提前办理续保手续,且每次续保期限亦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确保法律程序公正,保障当事人权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取保候审期限是否可以延长
一键咨询
  • 148****00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4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0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6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7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6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5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2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22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5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0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5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5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取保候审期限能否延长
在我国,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尽管其期限可以经过审批予以适度延长,但是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人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其最长的执行时间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如果上一级监督机关认为有必要继续实施该项措施的,有权依照法律程序为其办理相应的延长手续。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审限能延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延长。第一百八十条 人民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特别程序审限短,这是特别程序的一个特点。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主要是确认法律事实,除选民资格案件外,不存在权利争议,一般要及时审结。所以规定了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不同的审限,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简易程序一般是三个月,特别程序一般则为三十天。除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特别程序的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3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特别程序延长审限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延长。第一百八十条 人民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特别程序审限短,这是特别程序的一个特点。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主要是确认法律事实,除选民资格案件外,不存在权利争议,一般要及时审结。所以规定了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不同的审限,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简易程序一般是三个月,特别程序一般则为三十天。除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特别程序的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延长羁押期限后能否取保候审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延长羁押期限后能否取保候审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朋友的离婚案件因为中途发现了未上报的财产,法院延期审理了,请问如果延期审理会延长审限吗?
[律师回复]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延期审理原则上计入审限,但不是所有的延期审理都计入审限,具体不计入审限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有以下情形
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4、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5、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6、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7、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8、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9、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10、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1
1、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1
2、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我有一个朋友他有一个案子,法院说这个案子要延期审理,他以为是延长审限,我帮忙问一问关于延期审理是否延长审限是不是对的?
[律师回复] 并不是所有的延期审理都不计入审限,只有明文规定的几种延期审理情形才不计入,具体不计入审限的情形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以上就是对延期审理是否延长审限的解释了,希望采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延长羁押期限后能否取保候审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延长羁押期限后能否取保候审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有一大学在社团认识的同学因为与公司有一些劳动争议申请的仲裁被延期了,想问一下关于延期审理与延长审限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延期审理的条件有哪些
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到某些法定的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推迟审理活动。
刑诉法规定延期审理的情形: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司法解释规定延期审理的情形:
1、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最高法院解释165条)
2、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最高法院解释164条)
延期审理与审限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取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回避的延期计入审限。)
四、给辩护人时间准备辩护的;(自案件宣布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1.因拒绝辩护等原因,而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
2.变更、追加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公诉人可以建议合议庭延期审理。
3.公诉人要求出示开庭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辩护方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如果认为该证据确有出示的必要,可以准许出示。如果辩护方提出对新的证据要做必要准备时,可以宣布休庭,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辩护方作必要准备的时间。确定的时间期满后,应当继续开庭审理。
法律中有所规定,延期审理的时间限制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法院对于延迟审理的裁定可以作为案件最后的判决。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3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特定程序审限延长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延长。第一百八十条 人民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特别程序审限短,这是特别程序的一个特点。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主要是确认法律事实,除选民资格案件外,不存在权利争议,一般要及时审结。所以规定了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不同的审限,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简易程序一般是三个月,特别程序一般则为三十天。除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特别程序的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取保候审期限会延长吗
一般的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期间为不超过十二个月,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这个时限有可能被延长。例如,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倘若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那么就有必要对相关的嫌疑人或者被告继续实施取保候审的措施,而此时的期限也可能会因此而有所延长。然而,关于延长的具体条件以及程序,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必须经过具有合法权限的机构进行决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特别程序审限可以延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延长。第一百八十条 人民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特别程序审限短,这是特别程序的一个特点。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主要是确认法律事实,除选民资格案件外,不存在权利争议,一般要及时审结。所以规定了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不同的审限,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简易程序一般是三个月,特别程序一般则为三十天。除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特别程序的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3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在这个公司,上班很久了,我入职的时候忘记了签订合同,所以,公司就没有给我发工资,我就把公司起诉了,延期审理计入审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审理期限是指某一案件从受理到做出裁判的法定期间。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不得申请延长,如无法按时审结,应转入普通程序。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4)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由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特别程序审核可以延长审批期限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延长。第一百八十条 人民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特别程序审限短,这是特别程序的一个特点。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主要是确认法律事实,除选民资格案件外,不存在权利争议,一般要及时审结。所以规定了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不同的审限,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简易程序一般是三个月,特别程序一般则为三十天。除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特别程序的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延长羁押期限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延长羁押期限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审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期限是否可以延长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