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未必需要交纳现金作为保证金,具体取决于当事人选择采用的担保方式。若是适用保证金制度,则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金额。然而,缓刑属于刑法执行措施,与取保候审有着本质区别,并没有任何金钱上的交换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越少是不是事越小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
保释担保金,又称遵守法律押金、交纳法庭最高额保证金或遵守命令保证书,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士不脱离司法程序、阻碍司法调查或者逃避刑事责任。
这种保证金的起始数额通常设定在1000元人民币左右,对于未成年嫌犯则可酌情降至最低500元。
然而,保释担保金的最高金额并无具体法令及规则加以限定,仅仅给出了类似于"需兼顾保障程序公正合法、被取控人士社会危害性、案件实质、情节严重程度、可能面临的惩罚层次,以及他们经济能力等各种因素,然后再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保证金的具体数目"这样的示意性指引。
但在某些领域的规定中,对于收取保释担保金的批准流程,却存在某些特殊的规定,我们会依循当地的规则进行执行。
三、取保候审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取保候审,这是一项针对涉嫌犯罪者实施的刑事强制措施;而缓刑,则是我国刑法对于特定犯罪主体适用的宽大处遇制度之一,也是一种刑罚执行模式。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而是在案件尚未进入审判阶段时,为其提供的一种非羁押性质的强制性措施。而缓刑,则是对那些已经被法院判决有罪并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段时间内,附带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若在缓刑考验期间内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那么原判刑罚将被视为已执行完毕。然而,最终是否需要实际服刑,还需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比如,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或者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触犯新的罪行,这些行为都可能导致他们必须重新回到监狱中接受惩罚。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取保候审与缓刑之间并不存在完全等同于无需服刑的关系。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非必需,取决于担保方式选择。如采用保证金制度,则须依法支付。而缓刑,作为刑法执行措施,与取保候审性质迥异,不涉及金钱交换。取保候审的担保形式多样,非仅限于现金,而缓刑则侧重于刑罚执行的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