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死亡仅遗留几百元
若不幸发生债务人逝世之事,而其遗产仅余寥寥数百元,或许根本无法完全偿还债务。如此状况之下,债权人便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部各项规定,向司法机关提出对债务人遗产进行强制执行之要求。
然而,如实际遗产数额并不足以抵充所有债务,债权人恐将难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之中获得全面且充分的债权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该怎么追讨债务
当债务人不幸离世之后,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要求下列人士偿还所拖欠款项:
首先,对于那些因身故导致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他们的财产继承人应在自身继承的遗产范围内,竭力为被继承人勇于履行清偿义务;
其次,假如债务人未留下任何遗产,但债务背后含有保证人作为承保对方,则保护人便需主动承担起保证责任;
再次,倘若这笔债务构成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负债,那么在债务人离世后,其配偶就应自觉地负担和履行这份债务;
最后,若无法确定上述情况是否发生,那么债权人和债务之间的关系将自动解除,债权人无需再继续追索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担负多大的责任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所约定的担保形式究竟属于一般性保证亦或是连带责任保证。若担保形式为一般保证,那么只有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之时,担保人才需履行其担保责任;然而,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则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直接请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其次,我们还需关注担保的具体范围,这其中应涵盖主债权以及其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等等。在担保人完成其担保义务之后,他将享有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但是,倘若保证人主动放弃了抗辩权,那么他所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便有可能超越主债务的范畴。对于担保责任方面的问题,如有任何疑虑,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进一步咨询与帮助。
若债务人逝世,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但遗产数额若不足覆盖债务,债权人可能无法从遗产中获得全额债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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