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向哪个部门提交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事宜,原则上应当直接向负责案件处理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符合特定情况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为其批准实施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由谁来执行
首先,被关押在看守所中的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均可以向有关部门递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相关机构会对申请人讼求的合理性进行深度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
最后,如果申请方经过审核后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上级公安机安、检察院或者法院将会按照法律程序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与《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同时,他们还须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从而完成整个审批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取保候审向哪个部门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通常需向负责相关事例办理的执法机构提出申请。在刑事事例的处理过程中,通常会将其划分为三个关键阶段,即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在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的申请书;在审查起诉阶段,则应向当地人民检察院递交相关申请文件;而在审判阶段,则须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在申请取保候审时,申请人须详细陈述支持申请的理由,例如关联嫌疑人正处于严重疾病状态或无法独自生活,亦或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幼儿的母亲,抑或是可能处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等等。此外,还需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保障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申请能否得到批准,将会由负责该事例的执法机构依据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后作出决定。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建议直接联系负责案件处理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请确保提交完整材料,并详细说明申请理由。我们将依法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感谢配合,期待您的申请能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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