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不还是什么案由

最新修订 |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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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处理相关诉讼时,通常将这类欠款不还的事宜归结为"民间借贷纠纷"的案由。这类诉讼的审理主要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编的相应条款进行,尤其是借款合同方面的相关规定。当作为借款人的一方未能依照先前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作为出借人的另一方便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向对方追索欠款。
起诉欠钱不还是什么案由

一、起诉欠钱不还是什么案由

在追究欠债不还之责的诉讼实践中,常用的法律诉由通常被定为“民间借贷纠纷”。这类案件的审理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合同编,尤其是对借款合同相关规范条款的解读和遵循。一旦债务人未能依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便有权利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起诉欠钱需要多长时间

关于债务拖欠不归还之案,属于常见的民事范畴,适用于常规的司法审理流程。

一般的处理步骤为:

立案,随后启动案件审理,通常会在六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工作;

若遇特殊情况,审理时限可能将有所延长。

同时,若对应一审结判结果未能达成共识,需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二审亦会在三个月内完成审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但如有特别法令规定,则应依其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没有身份证号可以起诉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诉诸于法庭必须具备明确的被告人,其应当包含的详细信息包括被告人的个人姓名、性别、职业单位及实际居住地所在位置等。若在诉讼过程中无法获取到被告人的身份号码,这有可能对法院向被告人送达传票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然而并不能由此直接得出无法进行诉讼的结论。对于是否能够进行诉讼,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当地律师的专业意见,以期获得更为精准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追讨债务诉讼中,常用的法律诉由为“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依据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范。当债务人违约未还款,债权人可依法追索。这一法律程序旨在保障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债务得到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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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
(一)结婚自由主要有两个内容: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容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强迫、欺骗、乘人之危或任何人加以包办及非法干涉;
(2)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二)离婚自由亦有两方面的内容:
(1)夫妻双方有共同作出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者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
(2)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遵守法定程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提出离婚,是当事人的一项自由权利,但是否准许离婚,则须有国家的干预,不能由当事人任意决定我国《婚姻法》对离婚的原则、程序、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等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既是对离婚自由的保障,又是对行使离婚自由权利的约束
(三)保障婚姻自由的禁止性规定:
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我国《婚姻法》第3条第1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是对法律所禁止的、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行为的规定,是从另一个方面对婚姻自由原则的必要补充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在完全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钱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有关部门和人民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得第三人,应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2、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是指除包办、买卖婚姻以外的,违反婚姻自由原则,阻挠、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例如干涉父母再婚、干涉寡妇再婚、干涉和反对男到女家落户、干涉非近亲的同姓结婚、阻碍或胁迫他人离婚等为更好地体现婚姻法婚姻自由、保障老年人的权益的基本原则,《婚姻法》第30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3、借婚姻索取财物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是指婚姻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索要一定的财物,以此作为结婚条件索取财物的主体一般是婚姻当事人一方,有时也发生第三人(如女方父母)索取财物的情况在处理时,一般以批评教育的方式解决,对借婚姻索取财物所发生的财产纠纷,一般应责令索取财物的一方部分或全部返还给另一方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
(一)结婚自由主要有两个内容: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容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强迫、欺骗、乘人之危或任何人加以包办及非法干涉;
(2)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二)离婚自由亦有两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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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婚姻自由的禁止性规定:
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我国《婚姻法》第3条第1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是对法律所禁止的、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行为的规定,是从另一个方面对婚姻自由原则的必要补充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在完全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钱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有关部门和人民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得第三人,应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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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结婚自由 离婚自由的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就是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第三人加以干涉。保障婚姻自由,是为使男女双方能够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基于自己的意愿结成共同生活的伴侣,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所谓离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自主地处理离婚问题。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商离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诉至解决。保障离婚自由,是为使无法维持的婚姻关系得以解除,当事人免除婚姻名存实亡的痛苦。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统一的,二者相互结合缺一不可。婚姻自由又称婚姻自主,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婚姻的权利。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基于本人的意志,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强制。婚姻自由既与包办、买卖婚姻相对立,又与轻率地对待婚事毫无共同之处。实行婚姻自由,并不是一个人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可以随心所欲,放任自流,想“结”就“结”,想“离”就“离”,而是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婚姻大事。坚持婚姻自由,更与在两性关系上任意放荡、、道德败坏的行为水火不相容。每一公民都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正确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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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起诉选什么案由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百一十八条明文规定,所谓债权乃系因合意契约、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法律所规定的其他理由,赋予债权人向特定义务人请求为特定行为或者不为特定行为之权力。若债务人为违约欠债而不予偿还,尊重此规定,债权人得以选择以“合同纠纷”作为其诉讼案由,原因在于该债务人未能依约履行偿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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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结婚自由 离婚自由的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就是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第三人加以干涉。保障婚姻自由,是为使男女双方能够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基于自己的意愿结成共同生活的伴侣,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所谓离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自主地处理离婚问题。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商离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诉至解决。保障离婚自由,是为使无法维持的婚姻关系得以解除,当事人免除婚姻名存实亡的痛苦。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统一的,二者相互结合缺一不可。婚姻自由又称婚姻自主,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婚姻的权利。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基于本人的意志,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强制。婚姻自由既与包办、买卖婚姻相对立,又与轻率地对待婚事毫无共同之处。实行婚姻自由,并不是一个人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可以随心所欲,放任自流,想“结”就“结”,想“离”就“离”,而是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婚姻大事。坚持婚姻自由,更与在两性关系上任意放荡、、道德败坏的行为水火不相容。每一公民都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正确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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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欠钱不还属于什么案由?
起诉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如果是债务人欠钱不还的,那么债权人可以以债权债务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予以受理,如果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那么就会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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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丧葬费由谁支配,由谁支配?
[律师回复] 公司或者社保局进行支付。丧葬费是指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工作中死亡,其家属为了处理死者后事而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花费、购买普通骨灰盒、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抬丧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丧葬费按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注意几点:
1、丧葬费按定额化计算赔偿,不考虑受害人生前的收入、身份等。
2、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计算标准。
3、计算六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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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由谁支付,由谁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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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起诉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案由,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借钱不归还的话,应当是根据基础的法律关系来进行一定的审查,然后作出相应的判决。欠钱不还起诉属于什么案由,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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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的起诉案由怎么选
要打官司讨债,你得先满足下面这几点条件。首先,债务人和我们得存在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我们是债主要告的人,他们就是欠钱不还的那个人。然后,被起诉的那个家伙得让人知道他叫啥,是个什么公司还是个人,我们才能找得到他~接着,我们得向法庭详细陈述为啥我们要告他,比如我们可以说被告应该把欠我们的钱还给我们,还有利息(如果当初有约定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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