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押金还给吗现在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倘若涉案嫌疑人和被告能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规制度,未曾出现任何违法行为,那么在案件审理完毕之后,先前所交付的保证金应该全数如数奉还。如此做法旨在维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激励他们积极地配合司法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交的保证金谁在管理呢
在取保候审过程中,所缴纳的保证金须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指示和安排,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专属银行进行妥善保管。
所谓取保候审保证金,便是当公安机关决定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时,根据其承诺确保自身不会干扰或逃避刑事诉讼程序,而向公安机关所缴纳的一定额度的现金。
通常情况下,该项保证金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将款项转入指定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进行统一管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扣押物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这个法律程序期间,涉及到的扣押财物的相关处理规则往往根据实际情形作为决定性依据。
基本而言,如果取保候审期间所扣押的物品被证实与事例并无实质性的关联,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解除这项扣押行为,同时将扣押物归还给事务主体。
然而,若从调查的角度来看,这些财物被确认为与事例具有内在联系,此时扣押的财物便会随之纳入事例调查与审理的环节,随着事例的审理结束,由司法权威机构针对涉案财物作出正式而明确的处理判决。
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辩护律师都有权利向负责办理此案的执法机构提出解除扣押或要求返还与事例无关的财物的请求。
倘若对于财物的处理结果持有异议,他们还有权依法进行申诉。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具体的处理流程及结果往往需要结合事例的性质、证据等多个层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涉案嫌疑人和被告遵循法规,无违法行为,案件审结后,保证金应全额退还。此举旨在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鼓励他们积极配合司法程序,确保公正与效率的平衡。我们重视每一位涉案人员的权益,也期待他们能以积极的态度面对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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