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可以取得谅解吗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强制性手段,旨在赋予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以不被羁押等待审理的权利。在此期间,嫌疑人和被告需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其行动不会干扰司法程序的正常运行。而所谓“取得谅解”,通常是指受害方对于犯罪行为所给予的宽容态度,这与取保候审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尽管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左右受害人是否愿意谅解,然而,良好的行为举止以及积极地赔偿损失却有可能为争取谅解创造有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制度,是指侦查、公诉与审判机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因涉嫌犯罪但尚未受到刑事逮捕的人士,为了避免他们逃脱侦查、起诉与审判工作,依法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且对其签署保证书,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询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手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①首先需要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当被拘押的犯罪嫌疑者、被告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均可由本人、近亲属以及犯罪嫌疑者聘用的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②其次是对取保候审申请的审查及决定阶段。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相应申请后,应在七日内予以答复,确定是否批准。
决定对犯罪嫌疑者、被告人口头承诺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应当通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是人民法院院长审批,并同步签署发布《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要求犯罪嫌疑者、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递交保证金。
③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
取保候审的实际执行部门通常会由公安局承担。
公安局在执行过程中,应该向犯罪嫌疑者、被告人详细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盖上印章,以此来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循的规定事项。
最后,取保候审期限原则上不允许超过十二个月。
不可取保候审的情形主要涉及累犯、犯罪团伙的核心成员、通过自残或伤害自身以逃避侦查、暴力犯罪等行为。
三、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新罪可以监视居住吗
若在领取取保候审令阶段再次触犯新的罪行,通常情况下,该行为人并不会被给予监视居住的待遇,反而会被撤销已经取得的取保候审令,并被正式收押至看守所。
究其原因,取保候审作为一项相对较为宽大的刑事法律强制措施,倘若行为人身为保释人员却在取保期间再度犯下新的罪行,这无疑意味着他/她所带来的社会风险性较高。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面对此类状况,司法机构将会对事例进行重新评估,并结合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通常情况下,司法机构会对这类行为人采取更为严厉的法律强制措施,例如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手段,以保证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推进,同时也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手段,让嫌疑人或被告在审理前不被羁押。期间需遵守规章,不妨碍司法程序。与“取得谅解”不同,后者是受害方对犯罪的宽容态度。良好行为和积极赔偿或有助于争取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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