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得几次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次数,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进行明确的规定。
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所达成的共识是,被申请人有权多次提出申请,但此举是否获得批准将取决于整个案件本身及其复杂程度,同时也需要综合考量司法机构所作出的明智决策。在作出决定时,重要的考量因素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潜在社会危害性以及案件的具体性质等等。若在首次获准取保候审之后,出现了新的状况,例如被申请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或者案件的发展态势发生了重大转变,那么他们可能需要再次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最多是多长时间
在刑事司法程序之中,对于那些面临刑事指控但是尚未受到合法拘禁的人士,为了确保他们不会逃避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程序性事项的推进,执法机构会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开具具有法律效应的保证文书。
这种特殊的刑事强制措施,被称之为“取保候审”。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效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届时若未得到继续批准,则视为该项取保候审的自动失效;
2.倘若当事人未能接到关于案件进展的最新通知,他们有权利向负责此案的公安机关进行咨询以了解情况,亦可等候通知传来。
若长时间仍无确切信息,那么可能预示着案件已经被撤销处理;
3.对于那些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当涉及案件情节发生重大变化之时,按照法律规定必需对此加以核实并适时调整或终止执行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得到谅解后可以撤销案件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其目的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权的同时展开相关调查和审理工作。而取得当事人的谅解无疑为整个过程提供了积极的推动力。然而,在决定是否能撤回事例的问题上,这并不是唯一的考量因素。通常情况下,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无法认定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法定条件满足时,事例才有可能被撤回。然而,仅仅依靠当事人的谅解,并不能直接导致事例的撤回。司法机构在处理此类事例时,需要全面考虑到事例的性质、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以及证据的充分性等多个层面的因素。如果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分,即便当事人表示谅解,也很可能只能在量刑尺度上给予适当的减轻,而非撤回事例。至于最终是否能够撤回事例,则需由司法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公正裁决。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次数,法律未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被申请人可多次申请,但批准与否取决于案件复杂度及司法决策。考虑因素包括潜在社会危害性和案件性质。若情况变化,如违规或案情重大转变,可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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