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条子丢了咋办
倘若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收到了书面决定且不幸遗失了它,您需要迅速与负责此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取得联系,提出补办这份重要文件的请求。在这个环节上,他们将为您重新开具证明并予以说明。请您务必重视此事,并尽快采取行动,以避免对案件的正常审理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属于强制措施吗
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手段,乃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刑事法律制度。
在整个刑事诉讼流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尚未被正式逮捕或是原已被逮捕但需更改已经设定的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提供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并为其开具规范的保证书,确保该类人员不至于逃避接下来的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同时也能做到随叫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依法对犯罪分子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司法程序,并不必定要求其搭档有律师参与其中。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设定的条件主要包含有:犯罪分子所涉及的事例可能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者并处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对判决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犯罪分子,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分子,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时,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继续推进事例审理工作等情况。在这些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皆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由于律师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他们能够更为精准地阐述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从而提高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的概率。
倘若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收到了书面决定且不幸遗失了它,您需要迅速与负责此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取得联系,提出补办这份重要文件的请求。在这个环节上,他们将为您重新开具证明并予以说明。请您务必重视此事,并尽快采取行动,以避免对案件的正常审理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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