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这一制度本身并非代表着可以免于起诉。它实际上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诸多强制措施之一,被赋予给那些涉嫌犯罪之人,让他们在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可靠担保人之后,得以在审判开始之前得到暂时性的释放。然而,这种权利并不是无限制的,犯罪嫌疑人们在享受这份自由的同时还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至于其最终命运如何是被起诉、定罪或是无罪释放,则严重依赖于检察机关在对案件进行深入审查之后所做出的决定。即便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面临被提起公诉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一般开庭前几天收押
在当代的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乃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手段,这些受取保候审的嫌疑人或者被告倘若最终被判定为有罪,他们仍将面临着来自法院的法律惩罚。
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经由法院认定不可适用缓刑的取保候审被告人可能会于法庭审理后立即遭到逮捕,进而陷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结束后即遭羁押的是非之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可以传唤公安局吗
在被赋予保释候审的状态下,被告人有责任持续等待来自公安机关而来的传唤,而非直接接触民政局并寻求帮助。保释候审作为一种独特的刑事强制措施,在此阶段,公安机关处于权利主体地位,有权依据事例调查所需进行突然召唤被告人到场。在这种状态之下,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确保其联系方式畅通无阻,及时响应各类传唤请求。倘若被告人认为公安机关在保释候审过程中存在任何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操作,他可以采取合法的申诉路径对此提出抗议,如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构等提交申诉,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可以直接传唤民政局。总而言之,在保释候审期间,被告人应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能保证事例的顺利审理。
取保候审并非免于起诉,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之一,允许涉嫌犯罪者交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后暂释。此权利有限制,需遵守规定。最终是否被起诉、定罪或释放,取决于检察机关审查决定。即使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仍可能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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