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辩护策略,普通律师的焦点往往会紧紧围绕着以下几个关键议题展开:一是主张被告人的行为并非仅仅出于贪图个人私利的需求,更是基于实际情况,为了保障公司整体的利益而采取的决策;二是尽可能地突出涉案侵占金额所产生的实际影响,以说明其并非严重到足以构成严重经济损失;三是深入挖掘被告人是否存在如主动投案自首、积极尽数退还非法所得数额、真诚展现出对犯罪事实深刻忏悔的从轻处罚情节等。此外,为被告人辩护的律师在实质性的庭审过程中,也会进行全面详实的证据查证与理解,并试图质疑控方提出指控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向交通管理机构提交您的调解申请书,静待相关部门针对此纠纷进行调解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此类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仅为十日之久。
一旦诸位与对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共识,交通管理局将依据法律法规制作调解书,并将其正式送达至各方当事人手中。
在双方当事人均签署同意书之后,这份调解书方能生效,随后按照约定的内容执行赔偿。
在此特提醒各位熟悉以下事项:
如1、若当事方无法提供准确的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状况或证据丢失等原因导致交通警察无法准确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持有疑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确认的;
4、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接受交通警察所做的调解。《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职务侵占罪终止审理的情形是什么
关于职务侵占罪终止审理的普遍情况,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首先,被告人若是离世,审判便可相应地中止执行;其次,若该罪行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期,那么法庭也会遵循相关规定予以结案;再来,在征得特赦令后,被指控人可以得到相应的无罪释放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从而使得审判亦告结束;第四,若告发非因被害人事先提出请求或撤回请求而产生,那么此类犯罪也将被视为无需审判的范畴;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患有严重疾病,以至于无法承受刑事诉讼的压力,或者事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进行审理,那么审判也将宣告中断。另外,如有其他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终止审理的特殊情况出现,同样也将会导致审判进程的停止。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司法程序来说,终止审理乃是一项重要的决策,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条文以及相应的法定程序,以确保公正公平。
职务侵占罪的辩护策略常涉及:一是被告行为非仅图私利,而是基于公司利益;二是强调侵占金额影响不重大;三是挖掘从轻处罚情节。律师在庭审中会查证证据,质疑控方指控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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