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去海关报到吗
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相关人士而言,他们通常并无需按期前往海关进行报备。然而,他们仍然要遵守法律监管机构所制定的具体规范和要求,例如限制出国旅行等方面的约束条件。在此期间,他们的个人行动自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并且需要随时待命,以便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关于这种情况下的具体规定,可能会由于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出市身份证能用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身份证仍可正常使用,然而,若欲离开本市境内,必须得到执行机构的明确批准方可进行。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凡已获准取保候审之人,务必严格遵守以下一系列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无法擅自离开其所居住之所在城市或县城;
其次,如个人居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方面变更的话,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递交至执行机构进行备案;
第三,在接到强制传唤时应及时抵达所在地接受讯问;
最后,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扰证人提供证言,同时也严禁销毁、伪造相关证据及互相串通口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可以改住址吗
解除羁押候审期内可以进行居所地址变更,然而这需要向负责实施羁押候审措施的机构报告并且获得批准。羁押候审乃是严厉的刑事强制性措施之一,因此,受此类措施约束的涉案人员以及被告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未经负责实施羁押候审措施的机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者乡村。居所地址变更属于可能对监管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事宜,如果未经报告擅自变更,很可能会被视为违反了羁押候审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确实有必要变更居所地址的时候,务必提前向负责实施羁押候审措施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等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详尽阐述变更的理由以及新的居所地址的具体信息,只有在得到批准之后才能进行变更。
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士,通常无需按期向海关报备,但需遵守法律监管机构的规范和要求,如出国旅行限制等。期间,个人行动自由受限,需随时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具体规定因案件性质而异。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