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时间算多久内申请
取保候审之申请时间往往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实施拘留或逮捕之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在接到关于拘留或逮捕的决定后,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则可以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出批准逮捕的请求;如遇特殊情况,可将请求期限延长一日至四日。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批准逮捕的请求期限则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出来还会进去吗?
关于案件审判结果是否会导致当事人需要入狱服刑,应在经过专业法官团队审理之后,依法做出公正裁决。
请您注意,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最终将无法判定实际刑事责任,也并非终结,这并不代表当事人无需接受实际刑期惩罚。
一旦被取保候审,说明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措施时,通常已经掌握了部分确凿的证据资料。
通过拘留期间的各项侦查行为,可能会进一步转变为逮捕并持续进行侦查工作。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取保候审是具有特定适用条件的,只有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对社会危害程度有限的案件,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因此,大体上讲,在取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当事人被判定缓刑、罚金单处罚等非实体刑罚的可能性将会相当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要律师办手续吗
在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捕之后的事宜中,审慎考虑拘留或逮捕是否必要十分关键。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向律师寻求帮助,他们将会主动承担起办理所有保释相关手续的工作。然而,同样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和其委托人、法定代言人、近亲或辩护人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来完成保释。值得一提的是,在律师处理保释手续过程中有他们独特的优势。这主要体现在,他们熟知各种法律程序和具体要求,对于如何有效地准备相关的文件如保释申请以及如何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保释条件提供确凿的证明材料都有丰富的经验。此外,律师还能通过与办案机关的有效沟通及协商,提高保释申请成功的可能性。虽然保释并不一定能被直接批准,这主要取决于事例的特殊性质、严重程度、和消除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的实际情况等等多方面因素,这些都是办案机关需要综合考虑并慎重决策的。因此,如果你身处这样的情形之中,我们强烈建议你立即寻求专家的法律咨询,以便获得更为精确和有力的法律援助。
取保候审申请通常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拘留或逮捕后进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需按法定程序处理拘留或逮捕决定。若嫌疑人可能受管制、拘役、附加刑或有期徒刑但取保候审不增加社会危害,可在拘留后三日内提出逮捕请求;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重大嫌疑分子,请求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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