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及受贿罪如若符合特定条件,便可获得减刑之机遇。
具体而言,倘若罪犯在服刑期间严格遵循监狱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展现出真诚的悔过之意或立下显著功绩,那么他们将有可能获得减刑。
举例来说,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尚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积极退还赃款等行为都属于此类情形。
然而,对于那些因贪污受贿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人民法院需依据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方可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之后,决定对其实施终身监禁,且不得予以减刑或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贪污受贿罪犯在特定条件下有减刑机会,需在狱中表现良好、悔过或立功,如主动交代未发现的罪行、退还赃款等。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的罪犯,即使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也可能被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人民法院将综合犯罪情节作出决定。
二、贪污罪和受贿罪哪个重,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根据中国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在职务活动中,利用自身职务所赋予的权力或便利条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侵吞、盗窃、诈骗等行为,从而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将被认定为贪污犯罪。
而对于那些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的公职人员,则会被判定为受贿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贪污罪与受贿罪在量刑方面的标准是完全相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三、贪污罪和受贿罪怎么判
在对贪污罪及受贿罪进行定罪量刑时,需全面综合分析犯罪金额大小以及相关情节的轻重程度。具体来说,若贪污犯罪涉案金额达到了较大规模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面临罚金的处罚。而对于那些贪污金额极大或者有更加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而言,他们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或是没收其个人财产的惩罚。进一步地,当贪污数额达到惊人的程度或存在极其恶劣的情节时,将被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附加执行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之责。如果贪污行为使得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和损失,那么这一类罪犯甚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同时还要接受没收全部财产的惩罚。至于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性质上与贪污罪基本相同,只是根据不同情况,其量刑幅度会有所区别。一般而言,受贿数额达到较大规模或存在较严重情节者,也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要负担额外的罚金处罚。对于贪污额度更大或存在严重情节的受贿罪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的责任。而对于那些受贿数额极为庞大或存在极其恶劣情节的罪犯,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的处罚。如果受贿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这类罪犯甚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同时还要接受没收全部财产的惩罚。
贪污受贿罪犯在特定条件下有减刑机会,需在狱中表现良好、悔过或立功,如主动交代未发现的罪行、退还赃款等。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的罪犯,即使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也可能被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人民法院将综合犯罪情节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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