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看守所入几次口供

最新修订 |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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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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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实行刑事拘留制裁之际,调查部门通常会对违法者频繁展开问询工作以获取被告人口供,但是对于这一操作的实施次数并未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加以限制。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口供的收集符合法律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逼迫行为,以证明他人有罪。这一基本原则旨在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看守所入几次口供

一、刑事拘留看守所入几次口供

在实施刑事拘留的过程中,侦查机构习惯于反复讯问涉嫌犯罪当事人以获取其口供,尽管具体次数尚未明文规定且存在一定弹性,但是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在此过程中所获取的口供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操作,严禁对任何人士施加压力使其承认有罪,这是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底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应当制作讯问笔录,并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对后签名或者盖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讯问笔录有修改的,应当允许。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拒绝修改,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二、刑事拘留看守所要多少时间取保出来

在刑事拘留期间,被羁押于看守所中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需要度过七个工作日的时间才能申请并获得批准以获取保释

然而,这一切均需基于犯罪嫌疑人均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和标准。

举例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且无法独立生活,亦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在确保其获得保释后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潜在威胁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取得保释资格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看守所请律师

在刑事拘留期间,聘请专业的律师参与其中是至关重要且不可或缺的环节。在这一关键性的环节中,律师所能给予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法律协助是全方位的。首先,律师有权迅速地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谈,详细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并为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以及必要的心理援助。接下来,律师还可以向负责侦查此案的司法机构了解犯罪嫌疑人和相关事件的具体事项,向他们表达法律观点并提供相应的建议。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律师具有能力保护犯罪嫌疑人免受不公正待遇,确保公民的基本人权得以全面保障。综上所述,律师在刑事拘留阶段的积极参与,对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益、奠定后续辩护工作的坚实基础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实施刑事拘留的过程中,侦查机构习惯于反复讯问涉嫌犯罪的当事人以获取其口供,尽管具体次数尚未明文规定且存在一定弹性,但是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在此过程中所获取的口供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操作,严禁对任何人士施加压力使其承认有罪,这是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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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涉嫌刑事犯罪在羁押,但没有判刑就不会留下案底。所谓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以下有关犯罪记录的法律规定:
最高 人民 最高人民 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 全部 司 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建立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
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既有助于国家有关部门充分掌握与运用犯罪人员信息,适时制定和调整刑事政策及其他公共政策,改进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防控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助于保障有犯罪记录的人的合法权利,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自诉人)和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二)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
人民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县级司法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三)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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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看守所刑拘了一个月转到另一个地方的看守所,这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刑拘逮捕的主要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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