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车祸赔偿标准有哪几项

最新修订 |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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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交通事故中,60周岁以上的人若遭受伤害,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丧葬费和抚养亲属生活费等。具体赔偿金额会因伤者的实际情况和事故责任的大小而有所不同。此外,精神损失抚慰金也可能会被考虑在内。不过,这些赔偿金额并不是固定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计算。
60岁车祸赔偿标准有哪几项

一、60岁车祸赔偿标准有哪几项

60周岁人士遭遇交通事故后所涉及到的赔偿项目繁多,其中包括但远不止如下几点:

首先是医疗费用的报销部分,根据实际进行治疗时产生的所有医疗花费来进行相应的核算与分配;

其次是误工赔偿方面,该赔偿主要针对那些受伤者仍旧在职场工作且薪资所得有所降低的状态下设定的;

再者就是护理费用的补偿问题,用以支付为伤者提供护理服务的相关人员的工资投入;

接下来是残疾赔偿金的设定,这部分赔偿金额会依据受害人体质伤残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还有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补偿,这部分费用主要是为了满足那些因为身体残疾而必须配置相应器具的需求;

最后是丧葬费的支付,这部分费用主要用在处理死者丧葬仪式上所需的各项开支。

此外,如果在受害者家庭当中存在需要抚养的亲属,那么还应当考虑到他们的生存所需,也即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赔偿项目;

至于精神损失抚慰金,则是在特定状况下对受害人及其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给予的一定补偿。

总而言之,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以及伤者的详细情况进行全面考量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60岁车祸有误工费吗

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老人,若因交通事故造成了事发前后的务工经济损失,则可依相关规定向肇事方请求误工费用的赔偿。

诉讼中能否获得误工费赔偿,核心在于受害者在事故发生时是否具备劳动能力,以及所受伤害是否导致其原有收入的削减。

倘若现有证据确凿,证实受害者在受伤前具备劳动能力,并且因人身伤害无法继续以前的工作或劳动,因误工确实导致收入的减少或者失去,那么理应有权主张误工费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60岁车祸十级伤残能赔多少

关于第十等级伤残所涉及到的赔偿额度问题,需要全面考虑多种相关因素来进行精确计算。这些可能包含但不仅限于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用、护理费、误工补贴以及营养补助等等。具体来说,诸如受害者的年龄、户籍及其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都会对残疾赔偿金的金额产生重要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年满60周岁的受害者而言,其赔偿期限将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适当调整。例如,如果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计算,那么残疾赔偿金的大致范围将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赔偿期限(即20年减去(60周岁减去60周岁))再乘以10%的比率。然而,实际的赔偿金额还需要结合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护理状况、误工损失等多项数据进行综合计算。除此之外,责任的划分同样会对最终的赔偿额度产生重大影响。如果责任完全归咎于对方,那么赔偿金额自然会相对较高;反之,如果双方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失,那么就需要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摊。

60周岁人士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丧葬费及抚养亲属生活费。赔偿金额因伤者情况及事故责任不同而有所差异,还包括精神损失抚慰金。具体金额需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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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车祸有误工费吗?
一般认为60周岁已退休,所以不存在误工损失问题。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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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60岁车祸死了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60岁车祸死了怎么赔偿多少钱
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3、死亡赔偿金特殊情况
对于在同一起事故中死亡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车祸死亡有什么赔偿标准
死亡补偿费属于慰抚金赔偿,是民法赋予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对造成精神痛苦的一项保护性民事权利,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此项慰抚金不宜过高,也不能过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赔偿权利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有关收入标准高于受诉所在地的标准的,人民应当根据赔偿权利人提供的证据证明的事实,按照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判决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
60岁车祸死了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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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补偿费属于慰抚金赔偿,是民法赋予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对造成精神痛苦的一项保护性民事权利,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此项慰抚金不宜过高,也不能过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赔偿权利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有关收入标准高于受诉所在地的标准的,人民应当根据赔偿权利人提供的证据证明的事实,按照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判决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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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出车祸有无误工费
交通事故给被害人造成了人身损害,就算此时被害人年龄在60岁以上,但实际其在事故发生之前还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并且也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了一些收入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主张赔偿误工费。反之,则不能要求赔偿误工费。所以,交通事故中,60岁以上也是有可能主张误工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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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60岁车祸死了怎么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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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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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补偿费属于慰抚金赔偿,是民法赋予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对造成精神痛苦的一项保护性民事权利,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此项慰抚金不宜过高,也不能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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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车祸死了应该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60岁车祸死了应该如何赔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60岁车祸死了怎么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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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3、死亡赔偿金特殊情况
对于在同一起事故中死亡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车祸死亡有什么赔偿标准
死亡补偿费属于慰抚金赔偿,是民法赋予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对造成精神痛苦的一项保护性民事权利,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此项慰抚金不宜过高,也不能过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赔偿权利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有关收入标准高于受诉所在地的标准的,人民应当根据赔偿权利人提供的证据证明的事实,按照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判决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
车祸60岁老人死亡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交通肇事精神抚慰金怎么算 根据现有司法解释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都会酌情判决;对于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尚不够残疾)的,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为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或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即使赔偿权利人所受伤害尚不构成残疾,基于人道主义,一般会酌情判决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不会超过对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能否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到目前为止,尚未有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之判例。但是,没有这样的判例,不等于赔偿权利人就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赔偿权利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对其具有特定的纪念意义,则完全有理由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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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r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r
2.误工费r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天数×实际收入(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r
3.护理费r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r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r
4.交通费r
5.住宿费r
6.住院伙食补助费r
7.必要的营养费r
8.残疾赔偿金:找交警大队申请伤残鉴定。rr
9.残疾辅助器具费r
10.被扶养人生活费:你这种情况肯定有这项,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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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r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r
2.误工费r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天数×实际收入(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r
3.护理费r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r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r
4.交通费r
5.住宿费r
6.住院伙食补助费r
7.必要的营养费r
8.残疾赔偿金:找交警大队申请伤残鉴定。rr
9.残疾辅助器具费r
10.被扶养人生活费:你这种情况肯定有这项,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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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给被害人造成了人身损害,就算此时被害人年龄在60岁以上,但实际其在事故发生之前还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并且也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了一些收入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主张赔偿误工费。反之,则不能要求赔偿误工费。所以,交通事故中,60岁以上也是有可能主张误工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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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车祸没有误工费吗
法律并没有规定过6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误工费,很多退休人员在退休之后除了退休金之外还有其他的工资收入,只要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确实造成了误工损失,肇事者就应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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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60岁农民工车祸误工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60岁农民工车祸误工费怎么算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法律规定,60岁以上没有误工费。一般认为60周岁已退休,领退休费,不存在误工损失问题,如果60周岁仍在工作台,确实存在因交通事故有误工损失的话,是可以要求支付误工费的,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rr如山东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r除了误工费,还可以申请以下几项,建议你看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
1.医疗费r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r
2.误工费r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天数×实际收入(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r
3.护理费r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r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r
4.交通费r
5.住宿费r
6.住院伙食补助费r
7.必要的营养费r
8.残疾赔偿金:找交警大队申请伤残鉴定。rr
9.残疾辅助器具费r
10.被扶养人生活费:你这种情况肯定有这项,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1
1.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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