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一个月没动静怎么处理
肇事逃逸乃一种极端恶劣且违背法律规范之行为。
若在一个月之后仍未得到处理结果,建议您可尝试以下几种行动方案:其一,积极联系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咨询有关案件推进状况及可能面临困境的问题,同时也需留意对方是否需要您提供更为详细的线索以及相关信息以助于调查进展。
其二,妥善保管与该次事故事件具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项证据材料,如现场实景照片、录像资料、医疗检查报告书及其相关文件等物品以备将来可能会出现的法律诉讼所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肇事逃逸恶劣违法。一个月后没结果,可联系交警部门,询问案件情况及困境,看是否要提供线索信息助调查;要保管好与事故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现场照片、录像、医疗报告等,以备可能的诉讼。
二、肇事逃逸一定拘留吗
在涉及肇事逃逸的案件中,尽管公安部门通常会采取拘留的手段以对其加以惩戒,然而这并非必然程序,实际处置方式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即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行为人为规避法律责任之追究,选择驾驶涉案车辆或遗弃所驾车辆离开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三、肇事逃逸一定是全责吗
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绝对。尽管肇事逃逸行为无疑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然而在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时,逃逸方也未必必定会被划归全部责任。责任的分配需要全面而深入地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双方驾驶员的行车状况、过失程度以及事故发生的详细过程等等。交警部门将依据现场勘验和证据搜集等方面的工作来做出准确的判断。若逃逸方确实存在过错,然而对方亦有违法行为或者过失,那么责任的划分便可能相应地减轻或者共同承担。然而,必须明确指出,肇事逃逸乃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肇事逃逸恶劣违法。一个月后没结果,可联系交警部门,询问案件情况及困境,看是否要提供线索信息助调查;要保管好与事故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现场照片、录像、医疗报告等,以备可能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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