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被允许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通常包含以下各项:有可能被法院判处管制或者拘役这样的主刑,或者可能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内的妇女,如果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在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条件
以下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具体情景描述: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附加刑的案件;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案件;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身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行处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情况下,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条件必须要律师吗
依法对犯罪分子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司法程序,并不必定要求其搭档有律师参与其中。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设定的条件主要包含有:犯罪分子所涉及的事例可能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者并处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对判决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犯罪分子,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分子,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时,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继续推进事例审理工作等情况。在这些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皆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由于律师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他们能够更为精准地阐述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从而提高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的概率。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适用于:主刑为管制或拘役、附加刑为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嫌疑人;有期徒刑但取保无社会危害的嫌疑人;患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无社会危害的嫌疑人;羁押期满案件未结的嫌疑人。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