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刑事拘留能不能当保安员
在接受刑事拘留后,尽管不会自动解除担任保安人员的资格,然而是否能够继续担任这一职务仍需视最终的审判裁决而定。若所涉罪行与保安职责存在紧密关联或被判定为有罪,则可能遭遇相应的职业限制。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第十四条明文规定,有以下任一情况者,不得参与保安服务事务:
(一)曾经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受过三次及以上的行政拘留者;
(三)被雇主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保安员。因此,倘若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则有很大可能性无法再担任保安员职务。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14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二、刑事拘留是否可以进行保释
当然可以。
在我国的法律术语中,保释被称为取保候审,这乃是针对在刑事诉讼流程中的被刑事追究者但尚未遭受刑事拘留之人;
为了防范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责令他们提名担保人或缴纳保释金,同时须呈交保障书,用以保证随时受到讯问时能够迅速到达。
以下几种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获得取保候审:
(二)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风险增加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或者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性,若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造成社会风险增大的;
(四)如果羁押期已届满,司法案件仍未获解决,便需要实行取保候审来等待进一步处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被刑事拘留了家人该怎么办
当一个人遭受刑事拘留后,其家属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必要的措施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首先,需要充分理解拘留的缘由以及负责该案的执法机构;其次,必须在第一时间委托律师进行代理,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支持,包括与嫌疑人见面、深入了解案情以及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等等;再者,必须保持冷静的心态,不要因过度的惊恐或者焦虑而影响到对事件的正确判断;此外,绝对不能故意销毁、篡改相关证据,也不能试图干扰证人的证言,这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前提;最后,要告知当事人他应享受的各项基本权利,比如如何申请取保候审等。同时,家属还应该积极配合律师和执法部门的工作,共同努力,以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接受刑事拘留后,保安资格不自动解除,但能否继续任职需看审判结果。若罪行与保安职责相关或被判有罪,或受刑事处罚,可能受限。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14条,有特定情况者不得从事保安服务,包括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者,故可能无法再任保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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