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情况贩毒什么罪

最新修订 |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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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无意识的状况下贩卖了毒品,若能证实确实是毫不知情,那么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被视为从事毒品的贩卖活动。但需要注意的是,倘若无法提供确切证据,或者法院判定确有理由应该知情所携带物资的实际性质,仍然有可能因其涉嫌犯罪行为而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情况往往涉及到刑法理论中的“间接故意”或者“过失”概念。
不知情情况贩毒什么罪

一、不知情情况贩毒什么罪

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毒品贩卖活动,若能够充分证明的确没有知情,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定为毒品贩卖罪行的。

然而,倘若无法提供有力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或者法院认为其本应知晓所携带物品的真实性质,那么仍然有可能因为涉嫌犯罪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情况往往涉及到刑法学上的“间接故意”或“过失”等重要概念。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毒品贩卖行为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严格规制和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不知情情况下参与帮信罪

在不知悉真相的情况下进行了相关活动,但是否构成帮信罪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若相关人士被司法机关裁决认定为不构成帮信罪,一般的刑罚是剥夺三年以下的法律自由,可能还会伴有罚金的罚金。

在单位层面上,如果同样发生这种情况,那么对该公司进行的惩罚通常是罚款,而且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刑期通常是三年以下,可能还会伴随着罚金的处罚。

如果与此同时还触及到了其他的犯罪问题,则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选择更为严格的法律手段进行裁决。

要想认定是否构成帮信罪,我们需要从下面几个角度考虑:

首先,关于犯罪主体,这是一个普遍性的概念,人人都有可能成为帮信罪的犯罪分子;

其次,作为主观状态,这种犯罪需要犯罪者主动认识到自己正在帮助别人进行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最后,从犯罪侵犯的客体来看,是在损害我国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关于客观方面,就是采取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方式,如果情节非常严重的话,就可以基本上认定构成帮信罪。

关于“情节严重”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

当一个人帮助了三个以上的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时;

当支付结算的总金额超过了二十万元时;

当通过投放广告等形式提供资金达到五万元或以上时;

当未经许可获取的违法所得额接近一万元或以上时;

如果之前因为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又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此外,如果被协助的人实施的犯罪活动造成了严重后果的;

以及其他如果存在情节严重的情况时都可以被认为是情节严重。《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不知情情况下帮别人洗钱违法

洗钱作为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其危害性无可否认。若您在不知情且无意识的状况下协助他人从事洗钱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则需依据具体情境进行分析。所谓“不知情”,即指缺乏主观上的故意,然而,这并不排除可能存在的过失。倘若您的行为满足了洗钱罪的全部构成要素,即便您并未有意为之,仍有可能被判定为犯罪分子。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会全面权衡诸多因素,例如您的认知水平、行为举止等等。因此,当您对于资金的来源及使用目的产生疑虑时,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并展开深入调查。一旦察觉自身可能卷入洗钱活动,请立刻终止相关行为,并向有关部门如实汇报。同时,妥善保存与此活动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总而言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协助他人洗钱,确实可能触犯法律法规。在处理他人资金事务时,务必要保持审慎态度,尽量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若不知情下进行毒品贩卖,如能证明无知,通常不判为贩卖罪。但若无证据或法院认为应知情,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涉及“间接故意”或“过失”。我国《刑法》第347条严格规制毒品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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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能判死刑吗,什么情况贩卖毒品判死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贩毒能判死刑吗,什么情况贩卖毒品判死刑问题解答如下, 贩毒可以判死刑吗,什么情况贩卖毒品判死刑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油五千克、脂十千克、叶及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
、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
、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
、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
、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
、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二百千克以上;
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1
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什么情况贩卖毒品判死刑
死刑更多的适用与毒枭、职业毒犯、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将毒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诱使多人吸毒,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或者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以下是贩卖毒品判死刑的情况。
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
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或者职业犯、惯犯、主犯等情节的。
4、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
5、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且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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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可以判死刑吗,什么情况贩卖毒品判死刑
[律师回复] 贩毒可以判死刑吗,什么情况贩卖毒品判死刑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油五千克、脂十千克、叶及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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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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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二百千克以上;
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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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什么情况贩卖毒品判死刑
死刑更多的适用与毒枭、职业毒犯、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将毒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诱使多人吸毒,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或者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以下是贩卖毒品判死刑的情况。
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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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就被人逼着走上绝路了,就涉嫌贩卖毒品了,人已经被控制了,还有很大量刑的,要去了解的,2019年贩毒量刑解释是什么情况?
[律师回复]
一、贩毒能判缓刑吗
缓刑的适用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因此,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
二、贩毒罪量刑标准
1、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其标准为必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2、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3、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情节严重的,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三、贩卖毒品追诉期的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期限的理解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满”不含本数。
2、法定最高刑的理解:指犯罪所应适用的相应幅度的最高刑,而不是法条的最高刑。
3、只有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才存在追诉期满后,重新追诉的问题。
4、经过20年需追诉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起算】
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开始计算。
【中断】
追诉期间又犯新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这只是指前罪而言的,新罪时效的计算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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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贩毒了两年,现在我害的很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也于心不忍,想要改邪归正,现在我想去自首,争取能够得到警方的原谅,请问贩毒在什么情况下没收财产呢?
[律师回复] 在实践中,不少人对没收财产有一定疑问甚至误解,认为没收就是全部上交国家。其实不然,没收财产是刑罚的一个种类,是将犯罪分子一部分或者全部合法财产收归国有的一种罚金刑,适用于罪行较为严重的犯罪分子。作为附加刑适用的一种财产刑,其在惩治犯罪上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没收财产针对的仅仅是犯罪分子本人合法财产
  被判处没收财产是否将导致犯罪人身无分文,会同时没收家属的财产吗?答案是不会的,被判处没收财产,仅仅是将犯罪分子本人拥有或者属于其本人的共有财产的部分收归国有,并不会涉及犯罪人家属的个人财产。被没收财产的范围并不包括违法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用工具等,违法所得根据有关规定收缴,因此并不属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并且即使没收犯罪分子全部财产时,也会保留犯罪分子本人以及由其抚养的家属维系生活所必需的费用,这是我国刑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原则的有力体现。
  三、没收财产适用于较为严重犯罪的附加刑
  在什么情况下适用没收财产?我们应当了解,并不是所有犯罪分子都会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为提倡慎刑,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经济类犯罪以及贪利类犯罪。根据刑法罪名的以及相关规定,没收财产不作为刑罚的主刑而是附加于无期、死刑等相应的主刑中适用。
  四、没收财产由法院依法执行
  刑法规定的罚金刑一般由法院加以执行,法院在判处刑罚后依法立即执行没收财产,在必要时可能会协同公安机关来执行。如果案外人对执行财产有异议并且提出请求,法院经审查后若属于案外人财产或者是合法债权,则会先偿还民事债务,剩余财产再依法执行没收。
  五、被判处罚金同时没收财产的执行问题
  没收财产与罚金似乎都是将财产上缴国家,但他们有什么区别呢?被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同属于刑法上的财产刑,两者看似冲突实则不然。罚金是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罚款的刑罚方式,当两种刑罚并处时,若只是没收部分财产而尚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则继续执行罚金刑;若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根据现行刑法学界通说的观点,没收财产吸收了罚金刑,因此只执行没收财产即可实行罪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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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不知情会被判刑吗?
对于不知情的情况下贩毒还是涉嫌贩毒罪,会依法进行判决,对于涉及毒品的交易行为,不管数量是多少都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进行对应的处罚,一般情节严重的都会判处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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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女朋法平时花钱太多了,我也根本就养不起,为了她就找机会去参与贩毒了,已经在很多地方给销售掉了,有不少家庭给毁掉了,那么贩毒的概念是什么情况呢?
[律师回复] 依据《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一)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二)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一百克以上;
(三)芬太尼一百二十五克以上;
(四)甲卡西酮二百克以上;
(五)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
(六)哌替啶(度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
(七)氯胺酮五百克以上;
(八)美沙酮一千克以上;
(九)曲马多、γ-羟丁酸二千克以上;
(十)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十一)可待因、丁丙诺啡五千克以上;
(十二)三唑仑、安眠酮五十千克以上;
(十三)阿普唑仑、恰特草一百千克以上;
(十四)咖啡因、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十五)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钠咖、尼美西泮二百五十千克以上;
(十六)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五百千克以上;
(十七)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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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贩卖运输毒品会被判刑吗
完全不知情肯定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根据客观事实可以推断出嫌疑人应当知情的,虽然说自己不知情,也会被认定为知情而判刑。运输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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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不知情但是运输了怎么办
不构成运输毒品罪,但构成贩卖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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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因为被别人骗了,导致染上了毒瘾。后来又跑去贩毒,现在被抓了,不知道吸毒贩毒110克判多少年呢?
[律师回复] 贩毒200克以上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会被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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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反咬贩毒, 我该怎么证明我对贩毒有
[律师回复] 1)是否知情应当由侦查机关、提出相关证据证明,提出合理怀疑,再由嫌疑人进行解释,如果能提出合理的解释即可。
2)对于是否知情这个问题,实践中也经常遇到,首先要求嫌疑人的口供稳定一致,如果确实不知情应该予以坚持,不能应该进入害怕,就违背客观事实进行承认,签字按手印,一旦做出这个行为,后期就很难改变。
3)如果有客观的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应该及时告知承办人员,以便承办人员了解查询。此前也有碰到,收受的物品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但是嫌疑人本身做的是废品回收生意,按照他们的行情是合理的,所以最后重获自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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