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行为,其中包括了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明文规定,针对这类违法行为,有可能面临着刑事拘留以及罚金的相应惩戒。具体的惩罚措施,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将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判裁决。该条法律条款重点惩治那些对社会公众出行安全构成重大隐患的驾驶行为,其目的在于确保我国道路交通规则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立案界定标准:
本罪属于危险性犯罪,若行为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进行竞速比赛,造成了情节相当严重的后果;
或者行为人在酒精深度影响下进行汽车驾驶;
或者行为人从事校车运营业务或客运服务工作,且严重超出额定乘客数量或者是严重超速行驶;
又或者行为人在运输危化品过程中,违反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存在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风险,凡符合上述情况之一者,即可视为本罪已经成立,应当立即进行立案侦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法院没当庭宣判怎么办
涉及危险驾驶罪行的法庭审理中,未当庭宣告判决结果实属正常现象。这并不等同于事例的最终裁决结果尚未明朗或者存在任何异常状况。实际上,法院在处理此类事例时,往往需要全面审视所有相关证据,深入评估各类情节以及法律条款的适用性,从而确保所做出的判决既准确无误又公平公正。在未当庭宣布判决结果的这段时间里,您需要保持足够的耐心,静待法院的进一步通知。法院将会在后续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判决工作,并将其正式送达至您手中。在此期间,我们强烈建议您保持通讯渠道的畅通无阻,以便能够及时接收到来自法院的相关通知。若您对等待的时间感到过于漫长,您亦可寻求您的辩护律师的专业意见,让他/她与法院进行适当的沟通交流,以获取关于事例进展情况的最新信息。然而,请您务必牢记,司法程序具有其独特的运作规律和要求,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耐心等待最终的判决结果。
中国法律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如高速逆行。依据《刑法》第133条,违法者可能面临拘留和罚金。具体惩罚由法院裁决。该法旨在确保交通规则权威,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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